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
孫綽作列仙商丘子贊曰:“所牧何物?殆非真豬。儻遇風雲,為我龍攄。”時人多以為能。王藍田語人雲:“近見孫家兒作文,道何物、真豬也。”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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