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未赐圭瓒,则资鬯于天子。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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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年少時,兇強俠氣,為鄉裏所患。又義興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跡虎,並皆暴犯百姓,義興人謂為三橫,而處尤劇。或說處殺虎斬蛟,實冀三橫唯余其壹。處即刺殺虎,又入水擊蛟,蛟或浮或沒,行數十裏,處與之俱。經三日三夜,鄉裏皆謂已死,更相慶,竟殺蛟而出。聞裏人相慶,始知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自吳尋二陸,平原不在,正見清河,具以情告,並雲:“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終無所成。”清河曰:“古人貴朝聞夕死,況君前途尚可。且人患誌之不立,亦何憂令名不彰邪?”處遂改勵,終為忠臣孝子。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王大將軍執司馬湣王,夜遣世將載王於車而殺之,當時不盡知也。雖湣王家,亦未之皆悉,而無忌兄弟皆稚。王胡之與無忌,長甚相昵,胡之嘗共遊,無忌入告母,請為饌。母流涕曰:“王敦昔肆酷汝父,假手世將。吾所以積年不告汝者,王氏門強,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聲著,蓋以避禍耳!”無忌驚號,抽刃而出,胡之去已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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