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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级法则

基准级法则

作者:尤癸巳

类别:校园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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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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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

  孫秀降晉,晉武帝厚存寵之,妻以姨妹蒯氏,室家甚篤。妻嘗妒,乃罵秀為“貉子”。秀大不平,遂不復入。蒯氏大自悔責,請救於帝。時大赦,群臣鹹見。既出,帝獨留秀,從容謂曰:“天下曠蕩,蒯夫人可得從其例不?”秀免冠而謝,遂為夫婦如初。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尝。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草艾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莅之;有故,则使人可也。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轻,疑于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为民父母矣?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公曰:“叔舅!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兴旧耆欲,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此卫孔悝之鼎铭也。古之君子论譔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国也。



简介: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故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使者聘而误,主君弗亲飨食也。所以愧厉之也。诸侯相厉以礼,则外不相侵,内不相陵。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兵不用而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謝混問羊孚:“何以器舉瑚璉?”羊曰:“故當以為接神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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