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仲子之丧,檀免焉。仲子舍其孙而立子,檀弓曰:“何居?未之前闻也。”趋而就服伯子于门右,曰:“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伯子曰:“仲子亦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亦犹行古之道也。
子云:“孝事君,弟以事长,示民不贰也,君子有君不谋仕唯卜之日称二君丧父三年,丧君年,示民不疑也父母在,不敢有身,不敢私其财示民有上下也。天子四海之内无礼,莫敢为主焉故君适其臣,升阼阶,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室。父母在,馈献及车马,示民不专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而贰君。子云:“礼先币帛也,欲民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有馈者,弗能见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菑畬,凶。”以坊民,民犹贵禄贱行。子云:“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有遗秉,此有不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田则不渔;食不力珍,大夫不羊,士不坐犬。诗》云:“采葑菲,无以下体,音莫违,及尔同。”以此坊民,犹忘义而争利,亡其身
庾太尉目庾中郎:家從談談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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