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王戎七歲,嘗與諸小兒遊。看道邊李樹多子折枝。諸兒競走取之,唯戎不動。人問之,答曰:“樹在道邊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
…相关:我姑姑都没打过我、尘的杂记、[FGO/安科]川上黎的fate/with you、恋爱后遗症、未曾生长、剥茧之罪、有那么一点点动心、江先生再靠近点(ABO)、先撩者贱、听铃回信
蔡叔子雲:“韓康伯雖無骨幹,然亦膚立。”
羞:糗,饵,粉,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