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註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於舊註外為解義,妙析奇致,大暢玄風。唯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義遂零落,然猶有別本。郭象者,為人薄行,有俊才。見秀義不傳於世,遂竊以為己註。乃自註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壹篇,其余眾篇,或定點文句而已。後秀義別本出,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壹也。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然后受。进剑者左首。进戈者前其鐏,后其刃。进矛戟者前其镦。
客問樂令“旨不至”者,樂亦不復剖析文句,直以麈尾柄確幾曰:“至不?”客曰:“至!”樂因又舉麈尾曰:“若至者,那得去?”於是客乃悟服。樂辭約而旨達,皆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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