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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沙缉凶(中部)血色千沙

千沙缉凶(中部)血色千沙

作者:梁丘兴慧

类别:历史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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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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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简介: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兄弟之贫者。”君子曰:“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公叔文子升于瑕丘,蘧伯玉从。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