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有上不臣天子,不事诸侯;慎静而尚宽,毅以与人,博学以知服;文章砥厉廉隅;虽分国如铢,不臣不仕。其规为有此者
大夫降其庶,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夫为人后者,妻为舅姑大功。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后。同财而祭其祢为同居;有主者为异居。哭朋者于门外之右南。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侯,祔于诸祖父为士大夫者,其祔于诸祖姑,妾于妾祖姑;亡则一以上而祔。祔以其昭穆。诸侯得祔于天子,天、诸侯、大夫可祔于士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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