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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小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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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文栖没什么好矫情的。他当即伸出一只手,先是把自己的头发从藤蔓的缝隙里抽出来,然后睡衣一扒,随手扔在床上,三两下从衣柜里找出一件白衬衫,没有裤子。

然后他把衬衫扔给藤蔓:“帮我穿衣服——先生不会不答应吧?”

先生当然答应,只是经验不足,略有些手抖,每扣一粒扣子,藤蔓都不可避免地接触到文栖温热的胸口、肋骨和肚皮。末了衣服穿好,衣摆下还晃荡着两条白得发光的大长腿,场面实在是少儿和藤蔓都不宜观。

可这会儿文栖好不容易找回场子,让慌张的人变成了死和尚而不是自己,怎么会轻而易举放过他?

他先是走到衣柜前。裤子全部叠放在下层,他却没有蹲下去取,而是干脆利落的弯腰,衬衣被动作微微带起,露出浑圆饱满的轮廓。

刹那间,满屋的藤蔓像是糟了火灾,撤退得像是龙卷风刮走的尘土,像是马群疾驰而过时飞走的沙石,仅仅是几秒钟时间,消失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了两滴鼻血的气味——血的本体早就被被一并捎带走了。

饶是文栖知道这剂药有点猛,也着实被连先生若即若离的脸皮给晃花了眼,再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兴许刚刚有个人在这里跳了一支脱衣舞。

不过当他发现自己的贴身睡衣也被某人顺走之后,这种错觉立马烟消云散,变成了一句撼天动地的“流氓”!

果然狗改不了吃屎,死和尚怎么可能会害羞?

文栖一边暗暗诅咒着睡衣爆炸,一边扒着自己身上那件碍手碍脚的衬衣——他平生最恨衬衣,然后换了一件宽松的短袖T恤,再十分不要脸地搭了一条非常有青春气息的短裤,下楼准备开始今天的工作。

让这个房间也见鬼去吧。

他今天打算做椰子鸡火锅,再调杯小酒。

椰子鸡重在食材,鸡必须是土鸡,椰子必须是新鲜的,做法反而不复杂。

首先是准备材料,先是用刀把椰子顶部劈开,开一个瓶盖大小的口,倒出清澈的椰子水。再用勺子把雪白的椰肉刮出,这个肉待会儿可以放进锅里一块儿煮,会增添汤底的香甜。鸡则要切成小块,便于烫熟。一只鸡是不是好鸡,这时候便能看出来,好的鸡肉紧实,砍起来要劲大,且油多,呈金黄色,会一串一串刮在鸡肉边上。

接着开始熬制锅底。椰子鸡的锅底必须完完全全用椰子水熬,不加一滴水。鸡块冷水下锅,加入姜片、葱段煮至沸腾。再加入准备好的椰子肉。最后倒入适量的盐和鸡精,调整口味,一锅清甜美味的椰子鸡便做好了。

然而这并不算结束,好吃的椰子鸡离不开灵魂蘸料。蘸料需要把小米辣、小青桔、沙姜和酱油搅拌在一块,一个提供辛辣,一个提供酸,一个提供香,一个提供咸,缺一不可。

接着做酒。文栖不算嗜酒的人,但偶尔也会喝上几杯,并且不得不承认好的酒的确别有一番风味。

今天他打算做玛格丽特,这款酒几乎可以说是世界上除了马天尼以外最知名的传统鸡尾酒,味道清爽,果香浓郁,非常适合夏天。

他先是找来了十个精致的玻璃杯,然后往玻璃杯里加入大量的冰块,让酒拥有冰凉的口感。接着他将45毫升左右的龙舌兰酒依次倒入杯中。

他选用的是银龙舌兰酒,这是一种未经过长时间陈酿的酒,通常在生产后不久就可以喝,对比起陈酿的雷普索龙舌兰酒,银龙舌兰颜色更淡,通常呈现无色,口感上也较为轻盈清爽,直接饮用味道也很不错。

然后他再依次往杯中倒入15毫升的橙利口酒。利口酒他选用的是三重橙,这是一种经过三次蒸馏的橙皮所制成的酒,一般情况下,度数只有十五度,最高也不过三十度。相比起知名的君度橙利口酒,虽然丧失了浓郁复杂的口感,但度数要低的多,更适合火锅店的受众。毕竟大家是来吃火锅的,并不是来喝酒的。

最后他往每个杯子里都挤入半个柠檬的柠檬汁,来调节酒的酸度和香气,再搅拌均匀,十杯玛格丽特便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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