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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书屋 > 肉体窃贼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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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愚蠢地说,并再次对我这虽然低沉、但却虚弱而克制的新嗓音感到吃惊。www.xiashucom.com“既然已经开始了,你就忍着点吧。”这想法居然使我笑起来。

最糟糕的是这呼呼吹的冷风。我的牙齿冻得打颤。我的新皮肤上的刺痛感和我当吸血鬼时的痛感完全不一样。我得修理一下这扇后门,但又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这扇破门还剩下什么东西?我也看不清。我就像透过一层毒气看东西。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并马上意识到我的身高增加,同时感到头重脚轻,行走不稳。屋里的每一丝热气都给吹没了。我真切地听到整座房子随着寒风的涌入,都在嘎吱嘎吱作响。我小心翼翼地走出门,来到门廊上。天寒地冻。我的双脚一滑,使我向右侧歪倒,我赶紧向后靠在门框上。我吓得直冒冷汗,但还是设法用这些颤抖的大手指抓住了潮湿的木门框,才没让自己摔下台阶去。我再次努力透过黑暗四下张望,但仍然什么也看不清。

“你要镇静。”我对自己说。我意识到我的手指在出汗,同时也逐渐冻麻木,我的双脚也冻得又麻又疼。这里毕竟没有人工光,而且你又是透过凡人的肉眼视物。现在得理智地想办法对付这一切!于是我谨慎地迈步走回室内,又差点摔倒。朦胧中,我能看见莫约的轮廓坐在地上。它注视着我,喘着气,一只黑洞洞的眼睛里反射着一点微光。我轻轻对他说道:“是我,莫约,你还认得我吗?是我呀!”我轻轻揉搓它两耳之间的绒毛。我伸手去够桌子,然后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再次吃惊地感到我的新肉体那么厚,那么笨重。我用手捂住嘴,心想:你这笨蛋,这事真正发生了。毫无疑问。真是个可爱的奇迹。你实际上已经摆脱你超凡的身体!你成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你用不着恐慌。设想自己成了英雄并为此骄傲!眼下要处理一些实际问题。风雪正在朝你身上吹。你这凡人肉身正在结冰。现在你必须去关注这些事!

但我只是把眼睛睁得更大,瞪着雪花堆积在白色桌面上的一些闪亮的碎晶体,期待着这一景观会愈变愈清晰,但事实却相反。这是泼洒了的茶水,对不对?还有打碎的玻璃杯。小心,别把你的手指头割破了,伤口愈合不了!莫约凑近我,毛茸茸暖烘烘的大身子贴着我打颤的腿。可是这感觉为啥那么遥远,好像我穿了好几层法兰绒?为什么我闻不见它那奇妙的干净的毛发香味?唔,看来我的感觉有局限,比较迟钝,这应该预料得到。好了,现在去照照镜子,看看这个奇迹。把这个房间关好吧。

“我的宝贝,来吧,”我对狗说。于是我俩走出厨房来到餐厅。每走一步我都觉得迟缓笨拙,摇摇晃晃。我用十分不好使的手指摸索着关上屋门。风被断然挡在门外,绕道从里钻,但是门顶住了。我转过身,摇晃两下,又站稳了。用不着太费劲就能掌握窍门,太好了!我稳稳站住,低头看我的脚,对它们那么大很吃惊。然后又看我的手,也很大。但不那么难看,对,不难看。别害怕!手表戴着真不舒服,但我需要。好吧,手表留着。但这几枚戒指呢?我用不着。戴在手上痒痒的,我想把它们取下来,但取不下来!我的上帝。好了,打住吧。因为不能把这些戒指从手上取下来,你会气疯的。但这很愚蠢。先慢慢来。你知道有个玩意儿叫肥皂,先用它打湿你的手,这两只黑色冻僵的大手,然后就能把戒指取下来。我在胸前交叉抱起双臂,把我的双手插进胸口处取暖。我诧异地发现衬衫已被汗水湿透,这种黏滑的人类汗水一点也不同于吸血鬼的汗水。接着,我不顾胸脯的那种沉重压迫的感觉,慢慢地吸进去一大口气,忍着呼吸这一动作本身带来的痛楚,强迫自己观察这个房间。现在不是吓得尖叫的时候。还是好好看看这个房间吧。

它很昏暗。在一个远远的角落里有一盏地板灯点着,另外,在壁炉架上也有一盏小小的灯亮着。尽管如此,屋里还是很昏暗。我的感觉是我正在水底下,而这水浑浊不清,好像倒进墨水。这很正常,很像凡人的样子。他们就是这样看的。这一切看上去多么残酷,多么局部,丝毫没有房间里的那种开阔的空间,可以让吸血鬼活动自如。这里真是昏天黑地。闪着光的漆黑的椅子,桌子几乎看不见,昏暗的黄色光线照进屋角,墙顶部的石膏装饰模型消失在照不透的阴影里。厅堂里既黑暗又空旷,十分恐怖。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藏在阴影里,比如老鼠什么的。大门里可能还有一个人。我低头看看莫约,惊奇地发现它看上去也是模糊一团,像是罩着一层非同寻常的神秘色彩。所有东西在这样的昏暗里都会丧失轮廓。完全不可能测知它们的尺寸和质地。

哈,可是在壁炉架上方,挂着一面镜子。我朝它走过去,但我笨重的四肢和害怕摔跤使我深感烦恼。我需要时时低头看我的双脚。我挪到镜子跟前,把它下面的那盏小柏灯挪开,然后端详自己的脸。

是的,我现在看着那张脸。它看上去和以前大不相同。那种紧绷感消失了,原先眼里冒出的那种极端神经质的目光也不见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镜子里凝视着我,看上去惴惴不安。

我抬起手去摸那张嘴、眉毛和前额。那个前额比我的略高一点。接着又去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张脸很讨人喜欢,比我先前意识到的还可爱得多,方方正正的,没有一丝深皱纹,五官比例十分匀称,两眼表情丰富。但我不喜欢它们流露出的恐惧目光。一点也不喜欢。我想见到另一种表情,想从内部操纵五官,使之表现出我的惊讶。但这不易办到。而且我也没把握自己是否真的感到惊讶。唉,我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丝毫来自内心的反应。

我慢慢张开嘴说话。我说的是法语,说我是穿着这副身体的莱斯特-德-莱恩康特,说我一切都好。这次试验成功了!我一开始就能用它讲话,那邪恶的詹姆斯确实滚蛋了,一切都开始发挥功能!现在那双眼睛里开始表露我自己的严厉,而当我微笑时,我终于见到几秒钟我自己的顽皮。但很快这次微笑就消隐了,我看上去又是一片惊诧和茫然。我转身去看那条狗,它就在我的身边,抬头看着我一如既往,显得十分知足。

“你怎么知道是我在这儿?”我问,“而不是詹姆斯?”

它把头歪向一边,一只耳朵摆了摆。

“那好,”我说。“让怯懦和疯狂都见鬼去吧。咱们走!”我迈步朝漆黑的门厅走去。突然,我的右腿在我身下出现了错位,我摔倒下去。我忙用左手支撑住地板,才没有重重地倒在地上,但我的头部猛地磕在大理石壁炉上,我的肘部也同时撞在大理石的炉边,引起一阵剧痛。只听“哗啦”一阵响,那些壁炉用具全都掉下来砸在我身上。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要命的是我碰伤肘部的麻筋,那麻嘤嘤的痛感就像股野火窜遍我的手臂。

我翻过身来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地等着疼痛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头部被那一下撞在大理石上而被磕得突突直跳。我伸手去摸,感到头发上一片湿辘辘的。是血!哦,太美了。路易见此一定特别开心。我爬起来,感到疼痛转移到额头后面的右侧,就像一个重物从脑后坠到前额。我连忙抓住壁炉架稳住自己。是那些花梢的小地毯中的一块,在我前头翘起来绊倒我。凶手!我把它一脚踢开,转身小心翼翼地走进门厅。可是我去哪儿好呢?我要干什么呢?突然间我有了答案。我的膀胱装满,摔倒后就更难受。我要去小便。

浴室在这儿的什么地方?我找到门厅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头顶上的枝形吊灯。我仰头看了好一会儿,那些小灯泡——足有二十个,这才认识到我原先想的不对,其实这儿的光线充足得很,只不过我没有打开这座房子里的每一盏灯。我着手去办这事,走遍了起居室、小图书室、后门厅。但是这里的光线一次又一次地令我失望,我的昏暗感觉还是挥之不去。总是视物不清,这使我迷惘,并有些警觉起来。终于,我小心地把一楼绕一圈,然后慢慢爬上楼梯,时刻警惕别让自己失去平衡或绊倒,并对自己的双腿隐隐作痛十分恼怒,这两条腿也太长了罢。我回头朝下看一眼楼梯,吓坏了,对自己说:这里是你最容易掉下去摔死的地方。我转过拐角,走进狭窄的小浴室,迅速找到电灯开关。我得撒尿,憋不住了,两百多年来我都没做过这事。

我解开我的时髦裤子的拉链,掏出我的家伙,顿时被它的尺寸和软绵绵的样子吓坏了。当然,尺寸是很标准的。谁不想让自己的器官大些呢?而且它还动过包皮手术,所以磨擦起来不难受。但它的软塌塌挺让我反感,使我不愿摸这东西。我只好提醒自己,这东西碰巧是我的。有意思!那么从它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呢?从它周围的毛里逸出的气味呢?也是你的了,宝贝!现在,让它工作吧。

我闭上眼睛,胡乱施压,劲也许过大了,一大股难闻的尿从那玩意儿里滋了出来,完全撒在马桶外面,溅得白色的座圈上到处都是尿。讨厌。我后退一步,调整目标,着迷地看着尿撒满便桶,看着尿液表面浮起泡末,骚味也越来越大,让我恶心得再也受不了了。膀胱终于排空。我把这疲软而讨厌的东西塞回裤子,把拉链拉上,把马桶盖儿盖上。我拧动扳手,让水冲走尿,但没管溅在座圈儿和地板上的尿。我想深呼吸一下,但在我周围全是这讨厌的臊味。我举起双手,才看清我的指头上也全是尿。我立即打开洗手池的水龙头,抓起香皂就搓。我一遍遍地搓手,但保证不了能把手洗净。这身皮肤比我那超自然的皮肤更多孔,它真脏。这时我开始剥掉那几枚难看的银戒指。即使泡在香皂沫里,这些戒指也取不下来。我想了想。对了,那混蛋在新奥尔良就一直戴着它们。很可能他也没法儿把它们取下来。所以我现在就只好戴着它们!你就是再没耐心也没办法,除非你能找到一个珠宝匠,他能用个小锯子或小钳子或别的什么工具把它们取下来。这么一想,我就焦急万分,全身肌肉都一紧一松地痉挛起来,好疼。只好命令自己打住。我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真可笑。洗完了,我扯下一块毛巾把手擦干。这毛巾也是那么吸水,真讨厌。这些指甲缝里全是泥!上帝呵,这蠢蛋怎么不知道把自己的手洗干净?然后,我走到浴室的尽头,照墙上的镜子,见它里面映出一个令人讨厌的形像。一大片湿的尿迹沾在我裤子的前面。我把那家伙塞回去时它竟然还没有干!嗯,在旧时代,我可从没为这类事情伤过心,对吧?可那时,我还是个只在夏天才洗澡,或偶然才想起跳进山泉的肮脏乡绅。所以,我裤子上的这片尿迹算不了什么!我走出浴室,走过耐心等待的莫约,我在它头上拍了一下,然后来到主卧室,打开衣柜的门,找出一条更好的裤子,是灰色毛料的,马上脱掉鞋,把它换上。

现在我该做什么?唔,找点东西吃。这时我才觉得饿了!没错,这正是我一直觉得难受的根源所在(除了憋尿之外),当然,外加自从换了身体后我就一直有的沉重感。我要吃。但谁知你在吃的时候会出什么事?你得再去那间浴室或别的什么浴室,把你消化的食物再拉出来。这念头让我差点呕吐。其实有一阵儿,我已经恶心到一想起人类排泄物从我身体里排出就想呕吐的地步。我笔直地坐在一张现代矮床的床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告诫自己,这些都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方面,一定不能让它们取代那些更大的方面。再说,你现在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胆小鬼,而绝非你声称要当的那位黑色英雄。现在你要明白,你并不真正相信你目前是位世界英雄。但很久以前你曾决定必须像个英雄那样生活,并一定要战胜面临的一切困难,只因为它们是你必经的磨难。

好吧,这就算是一次小小的不光彩的磨难吧。我必须马上停止胆小怯懦。我得做为一个人吃喝、玩味、感觉、目睹……这些就是这次考验的内容!不过,这算是一次什么考验呢?

我总算又爬起来,试着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好适应这两条新腿。我又回到衣柜那儿,惊奇地发现里面其实没有多少衣服。只有两三条羊绒裤子,两件很轻便的呢绒夹克衫,都是新的,还有几件衬衫搁在架子上,大概有三件吧。啊。别的东西怎么样呢?我打开了写字台的最上面一个抽屉。空的,所有的抽屉都是空荡荡的。那张小床头柜也是空的。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把这些衣服都随身带走呢,还是把它们托运到他去过的某个地方?但他为什么这样做?这些衣服不会适合他的新身体,而他也说过,已经照顾到我的穿衣问题。我很不安。难道这意味着他不打算回来吗?这可太荒唐了。他不会白扔这两千万美元。而我作为一个凡人,也不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为这样一件事情操心!我走下那段危险的楼梯,莫约轻轻地跟在我身旁。我现在能不费力地控制我的新身体,虽然它还是那么笨重且不舒服。我打开门厅里的衣柜,里面只挂着一件旧外衣和一双高腰胶鞋。没别的了。我又来到起居室的书桌前。他告诉过我可以在这里找到他的驾驶执照。我慢慢打开最上面的抽屉。是空的。所有抽屉都是空的。只有一个里面有几份文件,好像与这所房子有关,可是哪儿都没有出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名字。我努力读懂这些文件的含义,可是上面的官方术语使我不知所云。过去,每当我用我吸血鬼的眼睛阅读,我总是能马上就看懂其中的含义。我回想起詹姆斯说过的关于神经元突触的话。是的,我的思维比他迟钝。我向来读每个字都很困难。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没有驾驶执照又怎么样?我需要的是钱。对,是钱。我把钱放在桌子上。天哪,它可能给吹到院子里去。我马上回到厨房。它现在冷得冻手,餐桌、炉灶和那些挂着的铜壶铜罐上,都结上一层薄薄的白霜。那个钱包在餐桌上不见。那串在餐桌上的车钥匙也不见了。那盏电灯当然也被打破了。我在黑暗中跪下,开始用手四处摸索地板。我摸到那本护照。可是地上没有钱包,也没有钥匙。只有电灯泡爆炸后满地的碎玻璃碴,不断扎着我的手,还划破了两处。我的两手上冒出了血珠。没有血香气,没有真正的血味。我不顾这些仍努力去看。还是看不到钱包。我又来到室外的台阶,这次格外小心不让自己滑倒。没有钱包。院里雪深没膝,黑不隆冬,什么也看不清。找也是白搭,对不对?那钱包和钥匙都很沉,根本吹不走。是他把它们拿走了!甚至有可能他又潜回来,拿走了它们!这个卑鄙的小混蛋。当我想到他是穿着我的身体、我那强大辉煌的超凡身体来干这事,我差点气昏过去。也好,你又不是事先没有料到。他的本性就是偷,这不奇怪。但你这会儿却冻得发抖。回餐厅去,把门关上。我慢慢往回走,边走边等着莫约,这条狗好像根本不怕冰天雪地,慢腾腾地不愿意回屋。刚才我忘了关门,所以现在餐厅里也成为冰窖。我这才意识到,整个房子都由于我的这趟厨房之旅而温度下降,便赶紧朝楼上走。我得记着把门都关上。我走进那些不用的房间的第一间,先前我就是在这把一部分钱藏在烟囱里。我伸手去够放在里面的那个信封。没有了,只摸到一张纸条。我火冒三丈,把它取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打开电灯看上面写的字:

你真傻得出奇,竟以为像我这样有本事的人不会发砚你的小贮藏。我用不着当个吸血鬼就能发砚地上和墙上有一小片湿迹,它说明了问题。祝你冒了愉快。星期五再见。好自为之!

拉格朗-詹姆斯

我气得半天动弹不得。我怒不可遏,两手攥拳。“你这个卑鄙的恶棍!”我用这可怜、沉重、迟钝而尖利的嗓音说。我走进浴室。自然,藏在镜子后面的第二笔钱也不见了。只有另一张字条:

不遇困难挫折的人生是没有的。你必须认识到,我无法抵御这些小发现的诱惑。这就像在一个酒鬼周围摆满好酒。星期五我再见你。走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可要小心。我可不希望你摔断一条腿。

我怒不可遏地一拳捕碎镜子!还好,算你詹姆斯走运,没有在墙上打出一个大洞来(若是让吸血鬼莱斯特来捕这一拳的话),而只是落满一地碎玻璃。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倒霉!

我转身走下楼梯,回到厨房,这次把门在我身后关上,然后打开冰箱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哼,这个魔鬼,看我以后怎么治你!他怎么能想得出带着这些东西逃走?他是不是以为我不能给他这两千万美元,然后还要他的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一切真是那么不可思议吗?他是不是真的不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回来了。

我又回到餐厅。在那玻璃门的柜子里再也见不到银具和瓷器了。而昨天夜里里面还是琳琅满目。我来到门厅,墙上那些绘画也不见了。我检查了起居室。毕卡索、强斯、德-库宁和沃霍尔的画都没了。一扫而光。连那些轮船的大照片也没了。那些中国雕塑不见了。书架上也空了一半。地毯挂毯也大都如此。只有几块还在,包括餐厅里那条差点要了我的命!还有在楼梯口的那块。这所房子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不见了!嘿,一半以上的家具都失踪了!这个小混蛋果真不打算回来了!这可绝不是他说的计划。我在靠近大门的扶手椅里坐下。一直忠心耿耿跟着我的莫约利用这空闲时间,在我脚边伸懒腰。我把手插进它的绒毛抚弄它,理顺它。这狗在这里真给我带来莫大安慰。

詹姆斯这么干真是愚蠢。他难道没想到我会求援?唔,给他们打电话求援——这念头太恶心了。不难想像玛瑞斯会怎么骂我(假如我告诉他的话)。他很可能已经知道了,说不定此刻正气得直摇头呢。至于那些老家伙,我更是不敢设想他们会怎样骂我。我希望这次交换身体最好能掩人耳目偷偷进行。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桶出去不好。

幸亏詹姆斯并不了解,别的同类知道我搞了这次试验会很生我的气。他不可能了解这点。他也不了解他现在拥有的吸血鬼身体也有其局限性。

咳,刚才的想法太幼稚。偷了我的钱,洗劫了这所房子,这就是詹姆斯对恶作剧的理解,不多也不少。他不可能把那些衣服和钱留下来给我用,他那当贼的小心眼儿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必须搞点小恶作剧,耍点小聪明,如此而已。他当然还是打算回来要他那两千万美元。而且他还指望我会把这试验继续进行下去呢,因为我把他视为是唯一能成功做到换身的人,所以不会伤害他。他很清楚这点。

对,这就是他的王牌——我不会伤害这个能实现换身的凡人。尤其是我还想继续这个试验。

还想当人!我苦笑了,笑声既古怪又陌生。我紧闭双眼,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讨厌黏在胸前背后的汗水,讨厌腹部和头部的疼痛,厌恶手脚的肿胀和沉重感。等我再次睁开眼,我所见到的还是这片模糊的边角和苍白的色彩……还要换吗?噢,算了吧!控制一下自己吧,莱斯特。你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疼了!你都咬着自己的舌头了!你把嘴都咬出血来了!而这血尝起来像是水和盐的混合,不过是水和盐搀在一起!看在上帝的份上,适可而止吧。悬崖勒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我站起来,开始仔细地寻找电话。

整座房子没有一部电话。好极了。我真傻,没有为整个这次冒险作好周密的安排。我太迷恋那些巨大的精神层面,根本没为自己做好实际的物质准备。我应该在威拉德饭店预订一个套房,并在那儿的保险柜里放一笔钱。我也应该安排一辆汽车。那辆汽车。他说的那辆汽车?

我来到门厅的衣柜,取出那件大衣,见它上面有个地方开了线(所以他才没把它卖掉吧)。我把它穿上,见衣袋里没有手套也无可奈何,从后门走出去,没忘记仔细把餐厅的门关好。我问莫约是想跟着我还是想待在家。它当然想和我一块走。

小路上的秋雪约有一英尺深。我只好走出我的道儿。等走到街上时,我发现雪更深。自然见不到那辆红色的保时捷轿车。不仅在前门台阶的左侧没有,连整个这个街区都见不到它的踪影。确定这点之后,我来到街拐角,转一个弯后又回来。我的双脚冻僵了,双手也一样,脸皮也冻得发疼。好吧,我只好步行出发了。至少得等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为止。风把我身上的雪花吹走,这是个福音,但我还是不知道去哪里好。至于莫约,它显得特别喜欢这样的天气,在前面稳稳地踩出一条雪路,雪花不断从它那长毛绒的灰色“外衣”上滚落,留下地评晶莹剔透的小雪片在上面闪闪发亮。我想,我应该和这条狗交换身体。但转念一想,莫约穿着我的吸血鬼身体成什么样子?笑不笑话?我又是一阵大笑发作,笑着笑着,笑得在原地打转儿,然后嘎然而止,因为我真的要冻死了。不过这一切真是太有趣了。我毕竟又成为人类,我死后一直梦想的唯一心愿终于实现了,我从人的骨髓里恨透死亡后的不朽!我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般的饥饿。接着又是一阵折腾,我只能称之为“饥饿痉挛”。

保罗餐厅,我得找到保罗餐厅,但我怎么才能买到食物?我没有钱,但我需要吃饭,是不是?没有食物我活不了。不吃饭我就会越来越虚弱。

当我来到通向威斯康辛林荫大道的街角,我见到小山下灯火通明,人来人往。这条街道已经扫除了积雪,而且交通繁忙。路灯下,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当然这一切还是那么气人地朦胧。我加快脚步,不料它们现在已经冻僵了。你知道这并不矛盾,尤其是在雪里走的时候。最后我终于见到一家咖啡馆明亮的橱窗。叫“马提尼”。好了,忘了“保罗”吧,“马提尼”也行。一辆车在门前停下来,一对漂亮的年轻情侣钻出车后门,匆匆朝门口走去,钻进咖啡馆。我慢慢地踱向门口,见里面有一位俏丽的小姐站在高高的木制柜台,正为这对恋人拿来两份菜单,然后把他们领进里面的阴暗处。我扫视了一眼那些腊烛和格子花纹的桌布。然后才突然意识到,鼻子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是烧焦奶酪味。

作为吸血鬼我不会喜欢这种气味,一点也不会喜欢,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令我感到恶心。作为吸血鬼,这气味毕竟和我毫无关系。可现在它却与我的饥饿联系起来,这气味似乎在牵动我喉咙里的肌肉。事实上,它好像突然窜入我的肠胃,迫使我感到恶心,而已不仅仅是股难闻的气味。奇怪。不过得注意这些小事。这才是活着。

那位漂亮的小姐已经回来,正在低头看摊在木头柜台上的报纸,并拾起她的钢笔作记号。我看着她苍白的侧面。她有一头长长的黑色头发!皮肤很苍白。真希望能看得更清楚。我努力去闻她的气味,但闻不到。我只能闻到奶酪烧糊的气味。

我打开大门,不顾迎面扑来的那股臭味,穿过人群。在那小姐面前站住。咖啡馆里的温暖气息连同那些怪味道顿时包围住我。她十分年轻,五官小巧玲珑,削瘦,细长的黑眼睛。她的嘴很大,精致地涂满口红,脖颈长而优美。她的体型是二十世纪的——黑色的连衣裙里面全是骨头。

“小姐,”我故意加重我的法语腔调,说,“我很饿,外面又这么冷。我能在这做点事挣口饭吃么?我可以擦地板、洗盘子,干什么都行。”

她茫然地瞪了我一会儿,然后退了一步,把波浪形的头发往后一甩,眼皮往上一翻,又盯住我,冷冷地说:“出去。”她的嗓音听起来又细又平。其实当然不是这样,只不过我这凡人的耳朵听起来是这样罢了。凡吸血鬼能听出的共振我现在都听不出了。

“能给我一片面包吃吗?”我问她。“只要一片。”食物的味道虽然很差,但还是诱惑着我。我已经记不得食物是什么味道,也不记得它们的质地和营养都是什么,但眼下我的人性占了上风;我急需食物。

“我要叫警察了,”她说,声音有些颤抖,“你要还不走我就叫。”

我尝试审视她的心理活动。一无所获。我又斜视四周幽黑的环境,想审视其他人的心态。还是一无所获。穿着这副人体使我丧失这种能力。这不可能!我又审视她。什么也没有,她的心思一点也看不出来。看不出她是什么类型的人,什么本能、直觉、第六感……一概看不出。

“那好,”我说着冲她尽可能温和地微笑,也不管这笑容看上去怎样,效果如何。“你一点也没有良心,我希望你下地狱烧死。上帝有眼,我不值得你再这样对待我。”我转身就要走,但她碰碰我的袖子。

“你要知道,”她由于生气和窘迫而声音略微颤抖,“你不能跑到这儿来指望别人给你吃的。”她苍白的双颊泛起红晕。我闻不到她的血味,但我能嗅到一股麝香似的香水味,半是人味、半是商业气味。我猛然看见两颗小小的乳头从她连衣裙上突出来。真奇异。我再次尝试读她的心思。我告诫自己我一定能行,因为这是我天生的本领。可是还是徒劳。

“我说过我要做事赚吃的,”我边申辩边克制自己不去瞄她的胸脯。

“你让我干什么都行。瞧,我向你道歉。我不想让你在地狱里烧死。那么说太可怕了。我目前不过是倒了点楣,发生一些不走运的事。瞧,那是我的狗。我拿什么来喂它呢?”

“是那条狗呀!”她透过橱窗玻璃,看到了郑重地坐在雪地里的莫约。

“你在开玩笑吧?”她说。她的声音真尖。毫无特点。我听到的那么多声音都具有同一种音质:尖细的金属般的音质。

“这是我的狗,”我有点愤怒地说。“我很爱它。”

她哈哈大笑。“那条狗每天半夜都来这儿的厨房后门检吃的!”

“哦,是吗?!太好了。我们俩总算有一个有吃的。小姐,听到这我真高兴。也许我也应该去厨房后门。也许这狗会给我剩下点吃的。”

她冷冷地假笑两声。她打量我,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脸和我的装束。我在她眼里到底像什么?我不知道。我这件黑大衣并不便宜,但也没风格。我这头褐色头发上落满了雪。

她自己也有一种瘦长、或说苗条的性感。细长的鼻子,纤细的眼睛。优美的骨骼。

“那好,”她说,“在柜台那边坐下吧。我让他们给你拿点吃的来。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我无所谓。谢谢你的好意。”

“没关系,坐下吧。”她打开门朝莫约喊道:“到后边找吃的去。”她边说边打了一个手势。

莫约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很有耐心地像一座毛绒绒的小山。我走出咖啡馆,迎着凛冽的寒风叫它到厨房的后门。我指了一下侧面的一条小路,它看我好半天,才爬起来慢腾腾地朝小路走去,消失了。我回到里面,再次庆幸自己脱离了寒冷,虽然我的鞋里全是融化的雪水。我朝咖啡馆深处的暗影走去,在一个我没看见的木头凳子上绊了一下,差点摔倒,接着我自己坐在这凳子上。在那木头柜台上已经腾出了一块地方,上面铺了一块蓝色的布垫,摆好了一副沉甸甸的钢制刀叉。奶酪的气味令我窒息,还有烧洋葱,咖哩和奶油的气味。全让我作呕。

我坐在这张凳子上特别不舒服。它坚硬的图暹勒进我的腿。我再次为自己在黑暗中视物不清感到烦恼。这家餐馆好像很深,还有好几个屋子排成一长排,但我硬是看不到头。我能听到吓人的噪音,比如大锅碰在金属上的砰砰声,让我的耳朵有点受不了;也许是我讨厌这种声音的缘故。

那个年轻女人又出现了,一边放下一大杯红葡萄酒,一边迷人地微笑着。这酒味酸酸的,细闻起来也很恶心。我谢了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在嘴里含了一会儿,然后咽下去。我的嗓子马上噎住。我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不知是我咽错了,还是这酒烧着我的喉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只知道自己在剧烈咳嗽,忙从叉子旁边抓起一块餐巾纸扬住嘴。有点酒被呛进了我的鼻腔。至于味道,淡淡的略带酸味。我感到十分沮丧。我闭上眼睛,用左手把住脑袋,这只手则握住那张餐巾纸,攥成了拳头。

“嘿,再试试,”她说。我睁开眼睛,见她正用一只大玻璃瓶再次斟满我的酒杯。

“好的,”我说。“谢谢。”我渴得要命。事实上,这酒的味道加深我的口渴。不过这一次我谨慎些,不能吞得那么猛。我又举起酒杯,啜了一小口,试着品味它,虽然它似乎没什么东西值得品味,然后才慢慢把它咽下去,保证它走的是食道。好薄的味道,与大口大口美滋滋地吸血完全不同。我得掌握喝酒的要领。我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完,然后拾起那酒瓶又斟满,又喝掉了。有一阵子我只感到垂头丧气。接着我逐渐感到有点恶心起来。我想,饭就要来了。哈,饭来了,大概是一罐棒形面包吧。我抽出一根,仔细闻了闻,确定它是面包后就很快把它啃掉了。我始终感到有点像吃沙子。像我在戈壁上吃进嘴里的沙子。

“凡人怎么吃这玩意儿?”我问她。

“比你吃得慢,”这漂亮女人咯咯笑了两声。“你难道不是凡人吗?你从哪个星球上来?”

“金星维纳斯,”我又冲着她微笑。“那颗表示爱情的行星。”

她毫无顾忌地上下打量我,削瘦苍白的小脸颊上又泛起一点红晕。“嗯,你就待在这儿等我下班吧,好么?你送我回家好了。”

“我一定送你回家,”我说。随即我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马上神奇地不安起来。也许我能与这女人睡觉。啊,对,极有这种可能性。我的目光又向下溜到那两个小乳头,它们那么诱人地突挺在黑丝绸的连衫裙上。对,与她睡,她的颈项多么白皙而光滑。

那家伙在我两腿之间骚动起来。喔,什么东西起作用了。但这种变硬和膨胀的感觉真奇妙,它只局限在一个地方,而且方式又那么古怪,使我彻底地意乱神迷。以前我对血的需要从不只局限在某个部位。我茫然地凝视前方,连一盘意大利细面加肉肠端到我面前时,我都没低头看一眼。热腾腾的香气直扑我的鼻孔,有乳酪、烤肉和油脂。

下去,我命令我那家伙。现在还不是时候。最后我总算把目光移向盘子。饥饿使我的肚子里翻江倒海,彷佛有人双手抓着我的肠子向外挤。我还记得这种感觉吗?天知道,我在我的凡人一生中尝够挨饿的滋味。饥饿伴着我走完一生。不过这段记忆好像很遥远,无足轻重。我慢慢拿起叉子——在我那个时代我从没用过叉子,因为还没有,我们那时只有勺子和刀子。我把那排齿尖伸进乱糟糟稀溜溜的面条,绞起一撮放进嘴里。

我已经意识到它一定很烫,但已来不及了,我的动作太慢。我的舌头被烫得要命,叉子也掉在桌上。我真是蠢透了,这也许是我的第十五个愚蠢举动吧。我得怎么做才能比较理智、耐心而又冷静地处理这些事情呢?我又在那张不舒服的凳子上坐下,尽可能不慌不忙,不在地板上磕绊。然后思索起来。我得尝试操作这个充满不寻常的弱点和感觉的新身体,比如说,这双脚冻得又僵又疼,还湿洒洒地站在穿堂风里。我在犯一些虽说可理解但仍愚不可及的错误。我真该穿上高统皮靴。应该在来这里之前找一个电话,给我在巴黎的代理人挂电话。我不该像我当吸血鬼时,思维和行为都这么固执,只因为我现在不是了。本来嘛,我要还是吸血鬼的话,像这样烫的饭菜根本不会烫坏我的皮肤。只可惜我现在没有吸血鬼的身体。所以我才要穿上长统靴呢。想想吧!可是,这种体验与我的期待相距甚远。哎,天哪,当我以为我就要享受人生时,我现在却在大谈三思而行!我满以为我做人后会沉溺于感官享受,迷恋回忆,迷恋新奇的发现,却没想到我现在只能考虑如何退缩!事实上,我曾展望过欢乐,一连串的欢乐——吃呀,喝呀,先同女人睡,再同男人睡等等。但迄今为止我所体验的一切都谈不上任何一点乐趣。唔,我应该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负责。我能改变这种局面。我用餐巾纸揩措嘴巴:这种人造纤维做得真粗糙,吸水性比一块油布好不了多少。然后我举起玻璃酒杯再次喝尽。胸口涌上来一阵恶心。我的喉咙发紧,接着有点醉意,我的上帝,三杯酒下肚我就醉了吗?

我再次举起叉子。这黏糊糊的面条现在比较凉,我叉起一团塞进嘴里。我又差点噎住!我的喉咙不由自主地闭合,好像要阻止这团“浆糊”窒息我的呼吸。我只好停下,通过鼻孔缓慢呼吸,告诫自己这不是毒药,我也不是吸血鬼了。然后,我才小心地咀嚼这团面条,注意别咬着自己的舌头。可是我刚才已经咬过自己的舌头,现在那块肿痛的舌面开始折磨我。疼痛在我的嘴里蔓延,我对它的敏感远胜过食物的香味。尽管如此,我还是接着嚼这面条,并开始回味它的无味,它的又酸又咸,它的吓人的黏稠……不过我还是把它吞掉,感觉喉头又是一阵发紧,随后一个硬团缓缓降到胸部。

假设路易正在经历这事,假设我现在还当我的吸血鬼,坐在他的对面注视着他,我恐怕就会指责他所做的一切,并心想:你会厌恶他的胆小怕事,缩手缩脚,厌恶他不珍惜这次难得的体验,厌恶他缺乏远见。

于是我又举起叉子。我嚼着另一口面条,把它吞下去。唔,还是有点味道的。它完全不同于辛辣香甜的血味,它的味道温和得多,颗粒状得多,而且更黏稠。好,再来一口。你会慢慢喜欢它的。再说,这也不一定就是多好的食物。来吧,再来一口。

“嘿,慢点儿。”那漂亮女人说。她正依偎着我,可我却不能透过外衣感受她那柔体的温暖。我转过身来再次凝视她的眼睛,吃惊地发现她黑色的睫毛慝曲而修长,她的嘴微笑时很美。“小心噎着。”

“知道。我太饿了,”我说。“我知道这很不礼貌,不过你还是听我说:你这儿有没有不像这玩意儿这么黏答答一团的东西?硬点的东西,比如说肉?”

她笑了,说:“你这人太古怪了。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法国,乡下,”我回答。

“那好,我再给你拿点别的吃。”

她刚一走开,我又喝了一杯葡萄酒。我真的有些昏昏然了,但也感到暖和,很舒服。我还想突然大笑?我知道自己起码醉了一半。

我决定观察一下屋里别的顾客。真奇怪,我居然闻不到他们的气味,读不到他们的心思。我甚至无法听见他们的声音,只能听到许多喧嚷和噪音。更奇怪的是:待在这里我感到既冷又热,我的头在过热的空气里感到晕眩,而我的脚却在贴近地面的穿堂风里冻僵。

那年轻女人把一碟肉摆在我面前,她叫它“小牛肉”。我抓起一小片放进嘴里。她有些惊讶;我应该使用刀和叉的。我嚼着,发现它同细实心面条一样没有味道;不过好一点。好像更干净点。我贪婪地大口嚼着。

“谢谢,你对我真好,”我说。“你真可爱。我对我刚才说话太粗鲁深感抱歉,真的。”

她似乎被我的话迷住了。其实我多少有些演戏。我在假冒绅士,实际上我不是。她离开我,去找一对正要离去的情侣收账。我又回到我的第一顿饭——像沙子和浆糊,外加几块咸咸的“皮革”的第一顿饭。我哑然失笑。再来点葡萄酒,怎么像喝水似的没味?不过挺有效。

她把盘子端走之后,又给我拿来一瓶酒。我坐在那个木凳子,穿着我的湿袜子和鞋,又冻又不舒服,一边使劲想看清暗处的人和物,一边喝酒。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越喝越醉。这时她准备下班回家。我此时的感觉一点也不比刚开始时舒服。我刚从凳子上站起来,就觉得自己快迈不动步子,只好低头看看它们是不是还在那儿。

这位漂亮小姐觉得这一切特别有趣,我可不这么认为。她搀扶着我沿着白雪皑皑的人行道走,一边招呼着莫约,只把它简称为“狗狗”,但语气十分尊敬和亲切。她还教我放心,说她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只有几步路。这一切只有一个好处:由于有了她,寒冷不再使我那么烦恼。我的确已经掌握不好平衡,两腿像铅一样沉。连最明亮的东西我都看不清。我的头很疼。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摔倒。担心跌倒成为我的一大恐惧。

幸亏我们很快就到她家。她领我走上一段铺着地毯的狭窄楼梯。爬这段楼梯使我筋疲力尽,心慌气短,大汗淋漓。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快要疯了。我听见她把钥匙插进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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