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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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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思开着蓝白相间的警车,沿着笔直平坦,却窄得只能让两辆车勉强交会而过的农场公路向西前进。www.maxreader.net高大的玉米青纱帐几乎长到砾石路边,给人一种在深沟中行驶的感觉。

基思戴着沃德的帽子,穿着他的衬衫,但从波特家出来到现在,路上没有遇到一辆警车或县治安官的车。然而,他很留心注意开自备车的副治安官,却没看到任何穿制服开车的副治安官,也没看到民团骑警。他知道,斯潘塞县是大县,约有六百平方英里,而波特家与考利农场之间的距离只有十英里左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能够到达那里,尽管他不知道到达时会发现什么。

基思已经逼着沃德警官向局里打过无线电话,做了一个情况汇报,但布雷克中士却责备沃德不该离开警车这样久。沃德呢,他自己的左轮手枪对准他的头,双手反铐在背后,小腹还有点作痛,上司又在严厉责备他,真是个倒霉蛋。基思猜想,他此刻在汽车尾部的行李箱中颠簸,就更觉倒霉了。可那是沃德警官自己的过错,对沃德来说不算什么,对基思来说也不算什么。

农场公路到8号国道的t形路口就结束了,基思转弯上了8号国道。

当基思临近考利农场时,他看到五名骑马的人带着步枪和狗从一行树后出来,到达他面前的路上,这支小队穿过公路时,基思放慢速度,人人向他挥手,基思也挥手致意,民团骑警中的一人勒住马头,向他走来。基思不知道此人是否能一眼认出在职的所有警察,但他心里明白,他的蓝色阿曼尼裤子过不了检查关,更不用说还有沃德警官的问题——他在行李箱中不时地乱踢乱叫。

当这个骑警靠近时,基思再次挥手,加快车速擦肩而过,好像基思没弄懂那个人想与他搭话的意思。基思瞧瞧后视镜,看到那个骑警正望着他。

基思经过考利农场,注意到比利-马隆的蓝色小卡车停在房子附近。他在路上继续向前开了一英里,然后倒转头来往回开。

现在民团骑警走远了,基思将警车开上农场的车道,转向让开小卡车,直驶一间旧牛棚。车撞向双重门,门被撞破而内陷。他猛地刹车,但车已撞倒一堆牛奶罐,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沃德在行李箱内叫喊了一声。

基思熄了火,脱下沃德的帽子和衬衫,系上沃德的枪带。他拿起m-16步枪和枪架上的警用猎枪,然后走到车尾,敲敲行李箱。“你没事吧。”

“没事。让我出来。”

“等一下。”基思走出牛棚,迎面遇到比利-马隆。

马隆看看牛棚中的警车,再瞅瞅基思,说道:“我的上帝。”

“这儿没上帝。就你一个人吗?”

“是的。”

“我们进屋吧。”他把猎枪递给马隆,让他扛着。

比利-马隆既激动不已,又迷惑不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跟着基思进入农舍,马隆说:“喂,他们正找你呢。”

“谁来过这里?”

“那个狗杂种克鲁格,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我告诉他,我连你是他妈的谁都不晓得。”

“他信了?”

“有点信。他提醒我,你曾经帮助我摆脱因触犯法律而引起的麻烦——嗨,谢谢你给我钱。上次你走后,我发现了它。我以为你已经离开这儿了。”

“我又回来了。你没喝醉?”

“没醉。我破产了,但清醒了。”比利看看基思。“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喝醉了,从楼梯上摔下来。”

“不哄我?嗨,还有件事。昨天有个人来,记不起姓名了,说他是你的朋友,又说波特夫妇告诉他你也许会来……”

“查理?”

“对……有点衣冠楚楚的样子,浅色头发,挺精明的……”

“查理。”

“没错。找你呢,我给他看你留给我的便条,对他说你走了,可他说你或许还会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兴师动众的干什么?”

“我时间不多,比利。我需要你的帮助。”

“不管你要什么,只要我有,你就有。”

“好。我要你的小卡车和一双靴子,你有迷彩服吗?”

“当然有。”

“双筒望远镜、罗盘有吗?”

“都有。你准备去打猎?”

“对。马上出发。”

“上楼吧。”

他们上了这座整洁农舍的楼梯,来到一间小卧室。

比利从衣柜中拿出一套猎装,基思脱下他的西装裤子和鞋子,对马隆说:“把这些烧掉。”

“烧掉……?”

“把我留下的东西统统都烧掉。”

基思试着穿上虎纹裤,它有点紧,又不太干净,但对一个从星期天上午到现在没有洗过澡的人来说,问题不大。靴子正合脚,迷彩衬衫也挺合身。比利给他一件显眼的桔黄色背心,基思拿着,却不想穿。

比利看着他穿好衣服,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谢谢,不过我要一个人去打猎。”

“你要打什么?”

“狐狸。”基思系好靴子,站起来。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条狗。在威廉斯街他家里有个狗房,基思上次没有看到狗在室内生活的迹象,他推想,如果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户外动物,他们将整夜在户外看守那个住所。他问比利:“你打猎用过大弓或者石弓吗?”

“没有。我喜欢用步枪。你呢?”

“一样。”尽管他受过各种异乎寻常的训练,但他从未学过弓箭、吹箭筒、弹弓、长矛,或者澳大利亚飞镖。他学过的唯一无声的杀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绳索勒,可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没有消音器,比利又没有石弓。不过,这个以后再操心吧。

比利说:“狐狸用大弓很难射。我看到过有人用石弓干。”

“对。好吧,谢谢,我明天或后天把卡车还给你。”

“嗨,基思,我也许是个糊涂的酒鬼,但现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马隆,他们四目相对。基思说:“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门口,可马隆拉住他的手臂。

马隆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在约翰屋和广场公园发生的一些事,后来你开车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确实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个妻子。我爱过她……她也爱过我,我们过得挺好,但那个畜生插足进来。事情发生后,我们设法重归于好……你知道吗?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开始喝酒,对她态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说她还爱我,但她做错了事,她能理解为什么我不能宽恕她。”比利突然转过身去,狠踢橱门,将胶合板的门踢成碎片。“哦,妈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没关系。”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纵肉欲,道德沦丧,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惊。基思问比利:“她叫什么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贝思。”

“贝思现在在哪儿?”

他耸耸肩。“我不清楚……在哥伦布吧,我猜想。”比利转过身来,看着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里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别去。我不需要帮助。”

“不是为了你。是为我自己。请让我去。”

“这很危险。”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觉得死和活没啥差别。”

基思看了看比利-马隆,点点头。

基思走进牛棚,用马隆给他的斧头在警车的行李箱盖上砍了几个透气孔,他透过气孔对沃德说:“幸亏这是辆‘费尔莱思’,不是‘护卫者’。”

“滚你的蛋,兰德里。”

基思把警车开出牛棚,回到他刚才来的8号国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让人想到他与比利-马隆和马隆的小卡车有瓜葛。

基思驶离公路,开上路肩,然后越过一条排水渠,开到两块玉米地之间的拖拉机路上。他开进玉米地五十码,从公路上已无法看到,这时他才停下车,熄了火。

他下了车,对沃德说:“我将从代托纳打电话告诉他们你在哪里。还得有一会儿,所以好好歇着。考虑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儿?”

“在行李箱里。”

基思走回公路,与等在小卡车内的比利-马隆会合。

比利驾驶着小卡车;这是一辆用了十年的蓝色福特车。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头上那顶脏兮兮的阔边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后面的贮藏空间放着猎装、抵御密执安寒冷天气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枪连同瞄准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猎枪、沃德警官的军用左轮手枪,以及马隆的打猎步枪,那是一支陆军剩余品m-14,带四倍望远瞄准器。他也带了他的公文箱,里面有他的护照、重要文件、一些钱,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这差不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财产,跟半世人生以前他离开斯潘塞城去参军时的财产相差无几。

基思对比利说:“巴克斯特身边有三条猎犬。”

“妈的。”

“想一下对付办法。”

“我会的。”比利问,“我们去哪儿?”

“密执安。北部。”

“是吗?我打猎大多数上那儿,手套小柜里有几张很好的地图。”

基思找出地图,查到灰湖在半岛的北端。现在快到下午一点了,七点他们该到达亚特兰大;运气好的话,能在一小时内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别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两辆斯潘塞城的警车、另一队民团骑警和一辆斯潘塞县治安官的车。他每次都从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辆旧的小卡车,比利戴一顶“约翰-迪尔”帽,帽檐快盖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与任何警察对视,因为他经常在醉汉拘留所过夜,他们都认识他。

基思问他:“他们认识这辆卡车吗?”

“不……我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几乎不开卡车进城。”

“好吧……如果他们要你靠边停车,那就照办好了。开这破车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滚他妈的蛋。我不再向这些混蛋屈服了。”

“他们会开枪。我了解这帮家伙。”

“去他妈的。不管用什么借口他们都可以开枪,嗨,这些混蛋都开漂亮的费尔莱恩车。我把这辆车开进玉米地,没有警察会追我们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详了比利一会儿。显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时给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现在也在执行一项使命。虽然比利-马隆和基思-兰德里自从中学和越战以后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们是在同一条路上,心中想着同一件事。

比利说:“我现在往北密执安开,中尉——嗨,你在便条上署名‘上校’。你现在是上校了?”

“有时候是。”

马隆大笑。“是吗?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条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吗?”

“你一定是个好兵。”

“我是……我过去是。”

他们又行驶了几分钟,基思对马隆说:“他们也许会在县界线上设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条,也许六十条农场道路通到本县县城,他们不可能每条路都设路障。”

“对。我们挑一条。”

“我熟悉一条路。18号城镇路——基本上是条土路,因为排水不畅老是泥泞。许多车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帮家伙得把他们从巴克斯特车行租来的车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这些狗日的。”

马隆向西转弯,开上一条铺平的农场路。一两分钟后,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条有车辙印的砾石路——18号城镇路,向北行驶。

十分钟以后,玉米地到了尽头,他们来到一块低洼的沼泽草地——古时大黑沼的遗迹。道路变得泥泞了,卡车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溅着泥浆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驶。

五分钟后,比利说:“我们已经出了斯潘塞县。”

基思没看到路牌,他估计比利熟悉这个地区。他从手套小柜里取出一张俄亥俄州地图,说道:“我们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许可以走127国道去密执安。”

“对,就这么走。”

他们继续向西和向北前进,经过一系列纵横交叉的镇级路和县级路,一路上尽是乡村富饶的秋景、无边无际的玉米地和干草地,以及牧场和草地。既然他就要离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粮仓和邮箱上的姓氏、庄稼和牲畜、人们、车辆、房屋以及这块土地的全部感觉;它的总体要比各个部分的总合大得多……我们一切探索的终局将是到达我们的出发地,并第一次认识这个地方。

他们又行驶了半个小时,谈话内容除了关于开车路线和警察两个话题外,其他的话不多。

基思细看地图,发觉穿过莫米河的大多数桥梁皆位于河边的较大城镇,而他不想经过城镇。他发现有一座桥在一个叫“弯曲”的小村子附近,就问比利。

比利回答说:“对,桥还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门,不等它断裂我们就过去了。”

基思对于比利的应用物理知识没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桥。

他们接近了这座小小的支架桥,但基思还没来得及看清载重限制标志或者评估一下结构,比利一下子开足马力,飞越不宽的跨距,不到十秒钟就到了莫米河对岸。基思说:“我想这桥不准机动车辆通行。”

“是吗?看上去没问题。”

基思耸耸肩。

他们驶经“弯曲”村,花的时间比过河还短一点,在一个叫谢伍德的村子处上了127号国道。基思注意到,现在是下午两点,再开大约三十五英里即达密执安州界,然后再前进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点就到灰湖了。

127号国道经过俄亥俄州布赖恩城,但他们绕过这个小城,在城北几英里处又折回国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后一个重要的小城。事实上,过了南密执安的兰辛城,沿127号国道一直到半岛顶端,一路上没有什么重要的城镇了。二十分钟后,有一块路牌欢迎他们光临密执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对其中一个湖感兴趣。

基思发现,北俄亥俄和南密执安在地形或地貌上区别不大,但是在交通标志、沥青路面和土地测量标志方面有细微区别。如果你没有看到密执安路牌标志的话,你也许注意不到这些区别。更重要的是,基思想,不管俄亥俄州还留给他什么兴趣,很可能都不会超过那块路牌。这个边界关口虽然不是前东欧与西欧之间那个令人心惊的边界关口,然而他的确感到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他们又行驶了半小时,地形开始从平坦的农田变成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小山谷。现在出现了大片树林,大多数是栎树、山核桃树、山毛桦树和枫树,秋色比俄亥俄更浓。自从基思和安妮过去开车去安阿伯观看俄亥俄队对密执安队的球赛,或者到伊普西兰蒂去看博灵格林队与东密执安队的球赛以来,他还没有到过密执安。他回想起,那些周末真是充满魅力,不仅不上课,而且还摆脱了校园里的冲突和骚动;那是些时间扭曲的周末,仿佛人人都同意为一个传统的星期六下午的球赛而打扮、表演和装出正常的样子。

他放任自己的思绪萦绕在安妮身上,后来意识到这样不好,而且也无济于事。他的目标是灰湖,他的使命是向克利夫-巴克斯特进行清算,这不单单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安妮;老是想着她就不能把精力集中在解决问题上。

比利问:“确切地说,我们要到北密执安什么地方?”

“说不清楚。”

“那么我们怎样到达那里呢?”

“我们会想出办法的。嗨,还记得部队中的那句老话吗?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对。”比利笑着背诵道,“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但我们走得的确很快。”他大笑。

基思觉得这句老话似乎使比利感到满意。但几分钟后,比利问:“巴克斯特是一个人吗?”

基思考虑了一下,回答说:“我想没有任何别的男人与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后问:“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吗?”

“这个……我是说,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绑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说,“电台里说你绑架了她。”

“你是怎样想的?”

“噢,再清楚不过了,你们两人是一起逃走的。满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声。

比利继续说:“我弄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这个……我想他追上你们了。那说明了你脸上伤痕的原因,但说明不了为什么你们两人中没死掉一个。”

基思回答说:“我们较量过。”

比利大笑,说道:“我断定你们较量过。我猜,现在好像是第二个回合。”

“第二,也许第三、第四或第五。谁去数它?”

“我看这也是最后一个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杀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后回答说:“我宁可不。”

“为什么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点头不语。

基思说道:“如果我带你到达目的地,你将听从我的命令。对吗?”

比利点点头。

“没听见你说什么,战士。”

“是,长官。”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比利说:“她跟他在一起,是吗?”

“是的。”

“没错,这么说,我们得攻击他而不能伤害到她。”

“对了。”

“那可不容易。”

“对,不容易。”

“有三条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装了些什么玩意儿?”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带了。他既是猎人,又是警察。”

“没错,他是。”比利问,“他有夜视装备吗?”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赠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间小屋什么的,一个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说得对。”基思看了马隆一眼。用医学术语来说,医生会说比利-马隆的大脑遭受了长期的酒精损害;用人类的术语来说,任何了解他的人都会说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无疑问地认为,今天比利-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内心深处,这将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时刻。基思说:“给我讲讲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拿出他的皮夹,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照片,把它递给基思。

基思看着照片,彩照上是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妇女头像,短短的金黄色头发,大眼睛,笑容可掬,长得的确很漂亮。基思对她的美貌有点惊奇,而对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点也不惊奇。根据基思的观察,斯潘塞县的漂亮女人当然有一个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成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边座位上的这位不争气。说得露骨一些,一个软弱的男人娶了一个特别出众的妻子难免会失去她——也许是暂时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夺走。基思将照片交还给比利,说道:“她非常美丽。”

“是啊。”

“她离开你有多长时间了?”

“两年。”

“她再婚了吗?”

“我看没有。哥伦布的电话簿里,她的姓名仍写做贝思-马隆。”

“或许这件事了结后你会去找她。”

“嗯,也许会。”

过了几分钟,比利似乎兴致高了些,又说:“嗨,讲个战争故事吧。”

基思不想讲,问道:“你熟悉这条路吗?”

“是的,我常来。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树公园打猎才带劲呢。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从来没有往北这么远过,你记得这里有加油站吗?”

“让我看看……”他望着窗外。“噢,还有一英里左右。喂,我们要跑多远?”

“靠近半岛顶端。我估计还要两小时。”基思又说,“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事情办完后再回来接你。”

“是吗?那如果你不回来咋办?”

“我会回来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汉,鼓起你的勇气来。嗨,让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逮住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脏六腑,把他像一头鹿一样绑在车顶上,开车进入斯潘塞城。你说好不好?”

“别诱惑我。”

比利高兴得大声喊叫,并拍着大腿。“对!对!按着喇叭在大街上来回示众,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着,而密执安的饿狼正在吃他的内脏。妙!”

基思没理会这样残忍的发泄,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令人作呕,而是因为他认为这并不令人作呕。

他看见前面有个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车开进去停下。基思给了比利一点买快餐的钱,比利走进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驾驶座上。

服务员给油箱加满了油,基思忖钱,比利上厕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个念头,想把比利撂在那里,这并不是因为比利-马隆是盏耗干的油灯——基思理解这个比喻的含义,他欣赏马隆敢于挺身而出对付紧急局面的勇气。问题在于他们要对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复仇计划,他的到场给问题增加了复杂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时不够坚强,已经向比利承认了自己追猎的目标,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动,到处乱跑。

比利回到卡车上,坐进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们两人心里都明白,比利-马隆是个习惯于受哄骗、受冷落和被遗弃的人。比利说:“谢谢。”

基思将车开回127号国道。

农场渐渐变少了,丘陵变高,树林变得更加浓密。栎树和枫树的叶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桦和白杨树几乎是光秃秃的。基思注意到,常绿树也变多了,有白松、红松和铁杉,其中有的高大参天。在他们穿越的最后县界处的路牌上标着人口为六千二百,约为斯潘塞县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视为乡村,他想,这里真的十分偏僻,几乎杳无人烟,当年向西行进的拓荒者大潮绕过了这个地方。

日光开始暗淡,树在山头投下长长的影子。卡车外非常寂静,除了偶尔有一小群牛在山坡上吃草外,没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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