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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东尼·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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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安东尼·帕奇二十五岁,嘲讽如圣灵般降临在他身上有两年之久了,至少理论上是如此。www.maxreader.net嘲讽是鞋子的最后一道磨光,是衣服刷完后衣刷的轻敲,是知识分子那论断式的结尾说“看吧!”——然而故事开始时,他仍停留在装模作样的层次。当你第一次和他见面,他会不时质疑他的表现是否不失礼又有点愚蠢,对于只能看见世界表面的肤浅自我感到惭愧,就如同清澈池塘上反光的浮油般可耻。然而,情况也非一直如此。有时,他也会认为自己是年轻人中难得的例外:老练世故、懂得随机应变,总之,比任何他所认识的人还要伟大一点点。

这是他的健康状态。此时的安东尼既爽朗又讨人喜欢,特别吸引有教养的男士和所有女性的注目。他自信将来自己一定能有所作为,完成某项安静而细腻的作品,并得到高度的肯定,随着时间达到介于死亡和不朽间的境界,与点点星辰并列于无边无际的宇宙。到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成为安东尼·帕奇——这个名字不仅忠实描绘他这个人,还传达了某种杰出而强有力的人格:有主见、恃才傲物,一种由内而发自然表现于外的风采——这个人虽意识到可能丧失名誉也要维护名誉,明知勇敢并非绝对真理但依然坚持勇敢。

知名人士和天才儿子

安东尼的社会安全感,主要得自于他是亚当·帕奇的孙子,其族谱可以跨海追溯到欧洲的改革运动者。这是必然的;尽管维吉尼亚人和波士顿人是因为相反的理由移民到美国,但他们都一致反对上流社会仅靠金钱堆积而成。

亚当·帕奇有个流传更广的外号,叫“火爆帕奇”。早在1861年,他便离开父亲位于泰瑞镇的农场,远赴纽约从军加入骑兵团。战后他以少校的军阶退役,投入华尔街,在经历许许多多的纷扰、起伏、掌声和疾病之后,亚当为自己换来七千五百万元。

他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注于赚钱这件事。然而,在一次动脉硬化症严重发病后,他决定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世界的道德重整。亚当成为改革者中的改革者。他参考安东尼·康斯塔克的伟大成就(他的孙子便以此为名),把要攻击的对象分门别类为酒精、、犯罪、艺术、药物专利权和假日戏院。他认为败德就像霉菌,只要一点点就会繁殖坐大危害整体,于是疯狂投入当时每件令他愤慨的事。亚当的战役持续了十五年之久,他坐镇在家乡泰瑞镇的办公室扶手椅上,如将领般发号施令对抗庞大的假想敌和不公义。他的所作所为,显现出这个人其实只是个激进的偏执狂、无节制的好事者和令人难耐的无聊分子。到了本故事开始的起点1913年,亚当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他的战争早已溃不成军;他的时钟倒转行走,只在1861~1895年之间缓慢移动;亚当绝大部分的心思都用于回忆南北战争,偶尔想想他死去的妻子和儿子,至于想到孙子安东尼的时候,则是很少了。

在他事业刚起步时,亚当·帕奇跟一个三十岁患有贫血症的女子艾莉西雅·威瑟斯结婚,她的嫁妆无可挑剔,是十万美金和打入纽约金融圈的门路。短时间内,她就冒险为亚当生了一个儿子;也许生产,这场壮丽的人生表演已耗去她所有的精力,在往后的日子里,艾莉西雅便把自己深埋在育儿的阴霾中。男孩名叫亚当·尤里西斯·帕奇,长大后成为俱乐部的常客、有品位的鉴赏家,和驾驶马车的好手——他二十六岁就开始着手写作回忆录,书名叫《我所知道的纽约》。有传言说,这部作品在构思期间,便造成出版业者间的竞相争取;然而在他死后,它却被批评为极端冗长、令人难耐,以至于连私人赞助印行的机会都没有。

这位第五街的才子在二十二岁结婚。他的妻子素有波士顿“社交界女低音”之称,名叫汉莉塔·勒布鲁恩,他们唯一的独子应祖父的要求,命名为安东尼·康斯塔克·帕奇。在小安东尼就读哈佛期间,老康斯塔克逐渐被世人所遗忘,此后便不再听人提起了。

安东尼小时候和父母亲拍过一张合照——这张照片因为从童年起就在他眼前不时出现,以至于已变得跟无生命的家具一样,不过每个到他房间来的人,倒是都饶富兴趣地注意到它的存在。当中,他的父亲是19世纪80年代的富家子打扮,个子瘦小而英俊;一旁站着母亲则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双手围着保暖用的皮手筒,穿着让体态显得更为魁梧的大蓬裙;而他们中间的小男孩,留着长长的棕色鬈发,身穿全白天鹅绒镶蕾丝边的灯笼裤装。当时安东尼五岁,母亲在那一年去世。

他对于汉莉塔的记忆,是如星云般遥远模糊而充满音乐的。在华盛顿广场家的音乐房中,母亲总是不停地唱歌——有时,会有一些客人围绕在她身边。男人们双臂交叉、屏息靠在沙发的边缘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们则双手掩唇,偶尔向身旁的男人轻声低语,每一首歌结束后便热烈鼓掌和喝彩——但多半时刻,听众只有安东尼一人。她常唱意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种怪异而不标准的方言,那是她想象中南方的黑奴所说的语言。

对于尤里西斯,他的印象则鲜明得多。他优雅的父亲,是全美国第一位卷起大衣翻领穿的时髦人士,自他的母亲加入“天堂唱诗班”后(父亲提到他死去的爱妻,总是语带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镇的爷爷家快乐度日。尤里西斯每天都到安东尼的房间,嘴里吐出热烈而酒味浊重的字眼,有时一说就是一个小时。他不断承诺安东尼要带他去打猎、去钓鱼,还要去大西洋城做短期旅行。至于时间,他总说:“噢,就快了”,却从没一个实现过。话说回来,他们毕竟还是旅行过一次;那是安东尼十一岁的时候,他们出国去英国和瑞士,而在瑞士卢塞恩州最顶级的旅馆中,他的父亲过世了,死前大量出汗,并如猪嚎般高声哭喊,哀求多一点空气。饱受惊恐和绝望折磨的安东尼被带回美国,从此被一种模糊的忧郁倾向纠缠,伴他一起度过余生。

英雄的成长和性格

十一岁的安东尼对死亡极度畏惧。在成长过程最敏感的六年之内,他的双亲相继过世,祖母则日复一日地枯萎退化,直到她自婚后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拥有客厅的主导权为止。因此,生命对安东尼而言,是一场与死亡的搏斗,敌人随时埋伏在每个角落。为了迁就自己过盛的想象力,安东尼养成在睡前阅读的习惯——这么做可以令他感到舒缓。他都读到累了才停止,经常人都睡着了,灯却还亮着。

十四岁以前,安东尼最爱的消遣是搜集邮票;其数量之庞大,足以耗尽一个小男孩的所有精力——他的外公则误以为这样可以增长他有关地理方面的知识。安东尼和许多“邮票与钱币”公司保持通讯联络,它们经常如期为他寄来新的集邮簿和包裹,里面放着闪闪发亮的整版邮票,先鉴赏后付款——安东尼着迷于把搜藏品反复从一本书搬到另一本,并乐此不疲。邮票是安东尼最大的快乐来源,如果有人胆敢打断他的游戏,他会毫不客气地皱起眉头,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邮票也吞噬了安东尼每个月的零用钱和精神,他可以整夜不睡地赏玩它们的多样性和鲜艳色彩。

到了十六岁,安东尼几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不擅言辞,完全不像美国人,难以被同龄的人理解。先前两年他在欧洲度过,伴读的家庭教师游说安东尼念哈佛大学的好处;他将因此“打开世界的大门”、大量增广见闻,并交到无数愿意自我牺牲奉献的好朋友,所以他便选择进入哈佛——这是安东尼做过最合于逻辑的决定。

入学后有一段时间,安东尼独居在贝克厅的高级房间,与社交圈隔绝——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纤瘦、肤色微黑的男孩,身高中等,生着一张羞涩敏感的嘴。安东尼的零用钱远比够用的还多,他自己出资设立图书馆,向四处游走的藏书商收购有名作家的首印本,如斯温伯恩、梅瑞迪斯和哈迪等人,以及一张发黄而字迹难辨的济慈亲笔信,过后才发现自己被狠狠地敲了一笔。安东尼也变成了一个极端讲究外表的时髦男子,他近乎可悲地搜集丝质睡衣、金葱织锦的缎面晨袍和花俏到根本穿不出门的领带。在房间里,他会穿戴着这些秘密的华美服饰对镜展示,或舒展全身躺在靠窗的椅子上,静静地俯视庭院,似懂非懂地了解到,楼外一切的喧嚣、屏息的沉闷和瞬息万变,他似乎都无从参与。

但说也奇怪,到了大学四年级时,安东尼发现班上同学对他已形成了一种既定看法,认为他是个颇为浪漫的人物、学者、遁世之人和饱学之士。这个发现令他失笑,却也暗自高兴——安东尼于是开始走入人群,从浅尝到完全投入,他真正感受到社交生活的美好。他也善饮,却沉静而遵守适量的传统,朋友们都说要不是他年纪这么小就进大学,肯定能“大有所为”。安东尼于1909年毕业,那时他才二十岁。

接着他又到国外旅行——这次是去罗马,在那里他漫不经心地涉猎有关建筑和绘画的知识、学拉小提琴和写一些不成熟的意大利十四行诗,内容设想一个13世纪的僧侣,冥思自己修道生活的喜乐。这段期间,他确立了与哈佛同学的友谊,那些当时也在国外的人,都向他探询罗马的种种并一起探险,在这个比文艺复兴还古老、或至少肯定比美国古老的城市,进行许多次月下夜游。例如,有一位来自费城的同学墨瑞·诺柏,便来此停留了两个月,两人共同发现拉丁女子的迷人魅力,并感受到在一个古老而开放的文明中、身为一个年轻而自由的人,是多么地愉悦。也有不少他祖父的熟人去拜访安东尼,若他能早些知道自己会这么受欢迎,也许现在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外交家了——的确,安东尼发现他的性格愈来愈倾向于喜欢交际应酬,然而,青春期长期的孤独所导致的羞涩特质,却依然支配着他的行为。

1912年,安东尼为了探望断续发病的祖父回到美国。在与这位永远处于调养中的老人一次极度费神的长谈后,安东尼决定将自己定居国外的计划暂缓到祖父死后再实行。经过长时间的寻访,安东尼终于决定在一栋位处第五十二街的公寓安顿下来,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1913年,安东尼·帕奇因应世界而改造的自我已逐步完成。自大学起,他的外表已经有明显的改进——他的身材虽然还是偏瘦,不过肩膀则变宽了,淡黑肤色的脸庞,也不复见到过去新鲜人时的惊恐神情了。安东尼的内务井井有条,而他也把自己修饰的相当整齐——朋友们宣称,他们从来没看过安东尼的头发乱过。他的鼻子太尖;他的嘴很不幸会忠实反映情绪,在忧愁的时刻嘴角便明显下垂;但他的蓝眼睛不论何时都颇具魅力,当双眼有神、闪烁智慧的光芒是如此,半睁半闭、表达带有忧郁的幽默也不例外。

安东尼虽然缺乏完美亚利安男人所具备的对称特质,然而,不论走到哪里,别人都认为他长相英俊——还有,他从里到外都非常干净,那种特异的清洁感是借助于美的。

无可挑剔的公寓

对安东尼而言,第五和第六街有如一座巨大阶梯,从华盛顿广场延伸到中央公园,也是他搭公交车往返五十二街住处的必经路线。从车顶层朝下看,总令他不免错觉,以为自己正一步步悬空、脚踏不稳的梯板向前行走。当车子停靠在要下车的那一站,安东尼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仿佛从晃动的阶梯安心踏上平地。

之后,他要再走约半个五十二街街区,穿过一簇低矮稠密的红棕沙石屋——然后回到他那挑高屋顶的豪华客厅。这间住所可满足他的所有需求,举凡睡眠、吃早餐、阅读和休闲等,生活的一切都由此展开。

这栋公寓采用暗色建材,完工于19世纪80年代晚期,由于因应大众对小公寓需求的稳定成长,每层楼都已彻底改建隔间,独立出租。安东尼住的四号房位于二楼,是其中最抢手的房间。

室内的天花板是挑高的,并有三座大落地窗面朝五十二街,其不属于特定设计风格的窗框,隔绝了外界的死气、沉闷、空虚和腐朽,房内既闻不到烟味也没有香味——它高高耸立,并略带忧郁气质。当中陈设一张长沙发,用最柔软的褐色皮革制成,困倦的气息笼罩它犹如一层轻雾;还有一座中国漆器做成的屏风,颜色以黑和金色为主,绘有几何造型的渔夫和猎人;屏风隔出的角落凹处则放置一张宽大的椅子,与一盏橘色的立灯为伴;而壁炉深处的铁壁,约有四分之一已被烟熏成灰黑色。

沿着餐室往内走到底(安东尼一天三餐只有早餐在餐室吃,以至此处的装潢仍有待发挥),是一个格局相对狭长的厅室,这里是公寓的核心——安东尼的卧房和浴室。

两者都占很大的空间。即使那张超大尺寸、上有纱罩垂坠的宫廷床放在卧室中,看起来也仿佛只有普通大小。地上铺的则是异国风情的紫红羊毛毯,温柔地抚慰着他的赤足。而浴室的风格却恰与卧房的诡异相反,给人感觉是欢愉的、明亮的,甚至更适于居住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墙面上挂满相框,都是当时最有名的四位女演员的照片:演出《阳光少女》的朱莉亚·珊德逊、《教会信女》的伊娜·克莱儿,以及《艳妆美女》比莉·柏克,和参与《粉红淑女》一剧的汉柔·东恩。在比莉·柏克与汉柔·东恩之间,夹着一幅印刷的风景照,画面是一望无际的雪原,为清冷的日光所笼罩——安东尼宣称,照片的意境象征以冷水淋浴的感觉。

在他低矮而宽大的浴盆旁配上精巧的书架;旁边则是一整面墙的衣柜,里面塞满三个人都穿不完的亚麻衬衫,和仍在增生繁殖的领带。这里的地毯不是小家子气的毛巾料——而是厚实的绒毛毯,质料就像安东尼卧房用的那条一样。它的触感具有不可思议的柔软,就好像等着为刚出浴、水气犹存的双足轻柔地按摩……

浴室是安东尼的魔法箱——显而易见,安东尼在这里更衣着装,在这里整理他一丝不乱的头发,除了吃饭与睡觉以外都在这里。这间浴室是他的骄傲。安东尼想象,如果有一天他恋爱了,他会把对方的照片挂在浴盆的正对面,这样当他放松地躺在池中、随着氤氲的水气恍惚出神之际,便可以一边注视恋人的形影,一边幻想她温暖而栩栩如生的美丽。

他是认真的

这栋公寓由一位英国仆人负责维持清洁,他的名字“邦斯”既简单、又很戏剧性地符合此人的外在印象。邦斯的专业,就毁在他衣服的领子,永远是软而不挺的。假若他是安东尼的专属仆人,这个缺点有可能早就被纠正过来了;只可惜,邦斯也为公寓隔壁的两位男士打扫。只有早上八点至十一点,他是“安东尼的邦斯”。邦斯来时会为他取信,并准备早餐;到了九点半叫他起床时,邦斯仅拉扯了几下安东尼的棉被一角、用字精简地说些话,便算完成动作——安东尼从来记不得他说了什么,甚至怀疑话中有某种不赞同的意味;再来,邦斯把早餐端上客厅的一张牌桌、把床铺整理好,完成后以颇具敌意的口吻请示是否还有其他吩咐,然后就撤退离开了。

每星期至少有一天早上,安东尼会出门与他的财务经纪人见面。他的年收入接近七千元,得自过世母亲的遗产所生的利息。至于他祖父则由于长年习惯不给自己儿子充裕的零用钱,断定这个数目对于安东尼来说已经相当足够。每年圣诞节,祖父都会送他面值五百元债券当礼物,安东尼通常找到机会就卖掉,因为他的经济能力总是处于有点缺钱的状况,但日子还不至于难过。

安东尼与经纪人之间几乎什么都能谈,从比较社会性的话题,到讨论他那百分之八的投资收益的安全性等。信托公司的宏伟建筑似乎象征一种绝对的保证,令他感觉自己像个卓然不群的有钱人,也确保他的钱得到金融体系的妥善监护。他对于这些人有种亲切的安全感,因为整日为金钱奔忙的他们,就如同在盘算祖父财产的自己——事实上,安东尼也模糊意识到,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基于祖父的道德正义感,即使他的钱看似由自己的努力坚持和不屈的意志所获取、所累积,亚当都会认为那是向世界借来的;还有,让他存在的价值更为明确和彰显的——也是钱。

在安东尼刚开始介入自己的收入时,他自以为是不会缺钱的,因为总有一天,他必将拥有数百万元的财富;同时,他要以书写文艺复兴时期大师的理论研究,取得世人的认同。这个念头兴起于安东尼与祖父的一次对话,那时他甫自罗马回国。

他其实暗自希望祖父已不在人世,但一抵达码头便经由电话得知,亚当·帕奇又复原到几乎跟以前一样好——隔天,安东尼隐藏失望的情绪返回泰瑞镇,自车站搭乘出租车走了约五里左右,便进入一条精心修饰的道路,两旁则是用来守护土地的高墙和铁丝围篱,其错综复杂的程度,可称得上是不折不扣的迷宫——小道消息说,之所以这么设计,是为了防范社会主义者的恐怖行动,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第一个要暗杀的人,绝对是火爆老帕奇。

安东尼比预定到得晚,那位可敬的慈善家,已经在玻璃建造的起居室等候多时,连早报都读了两次了。他的秘书叫爱德华·萧妥沃兹——这个人在重新做人前,是个赌徒、酒馆老板和混不出名堂的流氓——他为安东尼带路,向安东尼引荐他的恩人兼救世主,口气和神情好像在展示一件具有无上价值的珍宝。

他们严肃地握手。安东尼说,“听到您已经好多了,我打从心底感到高兴。”

老帕奇解开手表,他的态度犹如上个星期才见过他的孙子。

“火车误点了?”他平静地问。

等待安东尼让他感觉不悦,因为亚当已经养成一种凡事要求准时的习惯。不仅由于年轻时的他总以最精准的态度来处理事业,没有延误过任何约会,而且他主观认定,准时是他得以成功的最直接而关键的因素。

“这个月它已经误点好多次了。”他的口气中暗藏温和的控诉意味——在一声长叹后,亚当说,“坐下吧。”

安东尼审视他的祖父,往往为眼前的发现哑口惊奇。这个病弱、无知的老人,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大概只有他的死对头黄色书刊足以匹敌),他不遗余力地想直接或间接收买美国国民的灵魂,然而成效却连白原市的人口数都不及。这样的人,真令人难以想象他也曾经是个粉嫩白净的小婴儿。

七十五年的时间对他的影响有如一个魔术风箱——前四分之一世纪让他充满生气,最后则又将之全部抽光。时间吸干了他的双颊和胸膛,也吸干他的手臂和双脚,它如同暴君般蛮横地夺去他的牙齿,一颗接一颗;用黑眼圈压迫他的小眼睛,原本浓密的头发也变得稀疏了;时间改变了他的颜色,把该是灰色的地方变为白色,把粉红色变为蜡黄——就像孩子在戏弄颜料盒一般冷酷无情。然后,时间循着亚当的身体和灵魂转而攻击他的脑,造成他夜间盗汗、流泪和种种说不出理由的忧惧,将他原本正常的急性子分裂为容易轻信又容易怀疑。它淘选出亚当热情本性中劣质的部分,粉碎了他的懦弱,留下的却是任性的执著;他的精力萎缩成一个骄纵孩童的坏脾气;他对权力的期待,也被孩子气的愿望取代,希望能够在人间建立一个充满天籁和歌诵的净土。

老人与孙子之间的互动极为谨慎地维持礼仪,安东尼感觉到,祖父正期待他简要说明对未来的打算——但同时,闪烁在亚当眼中的光芒却警告他,最好不要在这时提起自己想要长居国外的想望。安东尼希望萧妥沃兹可以识趣地自动离开这个房间——他极厌恶萧妥沃兹——然而这位秘书却安详地坐在摇椅上,半闭着双眼轮番在两位帕奇之间探看。

“既然回来了,那你该做点事吧。”他祖父温和地说,“去成就些什么。”

安东尼等待老帕奇说到“在你去世前总要留下一些事迹”时,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我似乎感觉自己最适合从事的,也许是写作——”

亚当·帕奇的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在心中设想一个留长发、有三个情人的家族诗人。

“——历史。”安东尼把话说完。

“历史?什么历史?南北战争?还是独立战争?”

“这个——不是的,祖父,是中世纪的历史。”就在同时,安东尼的脑海中浮现一个想法,他可以研究文艺复兴时期大师的历史,也许从小说的角度切入。无论如何,他很高兴自己说出了“中世纪”这三个字。

“中世纪?为什么不研究自己国家的历史?你知道的那些?”

“哦,您知道我已经在国外这么久——”

“为什么你要写中世纪,我不明白,黑暗时代,我们不是都这么叫的,没有人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也没有人在乎,除非是那些现在已经完蛋了的人。”他又讲了数十分钟,内容十分生动而逼真,都是在数落那些信息的无用,例如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和“修道院的腐败”。然后:

他的口气转为柔和,带着几乎难以察觉的嘲讽说,“你认为你有能力在纽约闯出一番成绩——还是你真的有意愿要做些什么吗?”

“您怎么这么问?我当然愿意,祖父。”

“那么你要从什么时候开始?”

“嗯,您知道,我会先有一个大纲——还有许多预备要读的书籍。”

“我以为你已经读得够多了。”

他们之间的对话如痉挛般断断续续,最后结束得相当突兀:安东尼起身,看着自己的手表,提到那天下午他和经纪人有约。原本他打算在这里多陪祖父住几天,但是因为长途跋涉的疲倦和刺激,又不甘忍受这种假关心之名的威吓,于是安东尼说,他决定在这一两天内就离开。

然而,也因为这次的见面,使得有所作为的概念成为他生命中常在的想法。自那一年的那天起,他把权威著作分门列表,并尝试为自己的作品拟出章节名称,按照时期加以划分,不过没有一行字被保留下来,甚至也似乎没有任何书写过的迹象。安东尼其实什么也没完成——他的做法与一般正统书籍出版的逻辑恰好相反,其实只是用来大大地满足自己而已。

午后

时间是1913年10月的某个怡人的下午,阳光在十字街口悠闲徘徊,而摇曳飘忽的树影,让午后悠闲的气氛似乎更浓得化不开。此刻最适合慵懒地坐在敞开的窗边,拿起《不知名的地方》阅读一个章节,到了大约五点钟,就可以舒舒服服地打个呵欠,把书随手丢在桌上,一边轻哼着歌,一边闲散地走向浴室准备入浴。

“献……给你……美——丽——的女子,”

他一边唱,一边打开水龙头。

“我睁开……我的……眼睛;

献……给你……美——丽——的女子

我的……心……在哭泣——”

安东尼提高音调,与浴盆里窜流的水声对抗。他凝视着墙上汉柔·东恩的照片,幻想自己的肩头有一把小提琴,被无形的琴弓轻柔抚爱;从他合起的双唇流泻出一串低吟,那是安东尼模仿他印象中小提琴的琴音。片刻,他的手停止回旋的动作,转而在衬衫上游走宽衣。裸体的安东尼学广告上有老虎纹身的男人,摆出运动员的姿势,满意地在镜子前审视自己的身体。接着,他伸出一只脚入浴盆试探水温,再一面反复调整水龙头放水,一面陶醉在自己的歌声,等到最适合的时候,便整个人轻巧滑入水中。

一旦他适应了水的温度,一股松弛而困倦的满足感油然而生。等一下洗完澡,他会穿上舒适的服装,从第五街散步到丽池酒店赴约,预定和两位来往密切的朋友迪克·卡拉美及墨瑞·诺柏一起共进晚餐。然后,安东尼和墨瑞将前往戏院——至于卡拉美,他极可能会走路回家,继续写作预定在近期内完成的书。

安东尼很高兴不是他要回去写他的书。只要一想到必须正襟危坐在桌前,把想法召唤到眼前——不仅是用文字去编织思想,而是思想本身有被编织的价值——荒谬的是,这件事彻头彻尾就不是安东尼想要的。

出浴后,安东尼打理自己就如同一个擦鞋匠般一丝不茍。他缓步走进卧室,嘴里吹着奇怪而不成曲调的口哨,在其间来回走动,扣扣子、调整细节,和充分享受光脚踩在厚实地毯上的温暖。

他点起一根烟,把火柴棒从打开的最上层窗户丢出去,当烟离嘴约两寸远时,他的动作停了下来——任其空烧——双眼定定不动,凝视着位于巷道彼方一栋房屋顶上的一块鲜艳颜色。

那是一个穿着红色家居服的女子,质料应该是丝的,她在傍晚仍留有余温的阳光下弄干头发。安东尼的口哨声消失在室内沉闷的空气中。远远一看女子是美丽的,他于是格外谨慎地再往窗边靠近了一步。女子坐在矮墙上,身旁是一个和衣服同色的软垫,她把双臂斜靠在上面,居高临下俯视阳光照耀的巷道,安东尼听到那里传来了孩子的嬉戏声。

他注视她有好一会,感觉体内似乎有什么在翻搅,那种无以名状的感觉,可能源于午后阳光的温暖味道,或红色本身具备的狂喜鲜活吧。安东尼一直觉得女子是美丽的——突然他领悟到,这是因为她的距离,不是灵魂的稀有和珍贵所造成的隔阂,而是尘世中真真实实的距离。他们之间相隔的,是秋天的空气、层叠的屋顶和浊杂的声音;然而在某个不能理解的瞬间(它反常地卡在时间之流中),安东尼被唤起的情感状态,不同于他所曾经验过最深刻的吻,而更接近某种爱慕之情。

安东尼穿好衣服,挑了一个黑色领结,对着浴室里的三面大穿衣镜细心调整。转念之间,他快步走进卧房再一次望向窗外,女子现在是站着的;她把头发拢在背后,此时安东尼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的容貌:女子是臃肿的,年纪起码有三十五岁以上,长相平凡、一点也不起眼。安东尼倒吸一口凉气,转身进入浴室,重新把头发分线。

“献……给你……美——丽——的女子,”

他轻轻地唱,

“我睁开……我的……眼睛——”

他轻柔地刷好衣服,让自己看起来容光焕发之后,便离开浴室和他的公寓,踏上第五街朝丽思卡尔顿酒店走去。

三位男子

七点时,安东尼和他的朋友墨瑞·诺柏坐在屋顶上一个凉爽的角落座位。墨瑞·诺柏就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身材修长又有威严,他有一对细长的眼睛,多半时间都是半睁半闭的,他的毛发是如此光滑柔顺,仿佛经过母猫舔舐——如果他的母亲是猫,也应该是大力士赫克力斯身旁的那一只。在安东尼就读哈佛的期间,墨瑞就已经是大家公认班上最独特、最出色和最具有原创性的人——且在人群中他总是聪敏而静默的。

安东尼视这个人为最好的朋友,墨瑞是他所认识的人当中他最欣赏的;而安东尼自己不愿承认的是,墨瑞也是他最忌妒的人。

两人很高兴见到对方——他们眼神温和,充分领略朋友间小别重逢的戏剧性效果,彼此都感到放松,和一种新鲜的平和感。墨瑞·诺柏那张猫一般精致的脸,正愉悦地发出呼噜声;至于安东尼,原本他的焦虑有如鬼火般飘忽不安——现在终于能够平静下来。

他们的对话都相当随性而有来有往,是那种三十岁以下男子,或有强大精神焦虑的人会热衷谈论的内容:

安东尼:七点了,卡拉美怎么还没来?(不耐烦地)我真希望他已经写完那本没完没了的小说,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

墨瑞:他又帮小说取了个新名字,叫《激情的恋人》……怎么样,还不错吧?

安东尼:(感兴趣地)《激情的恋人》?嗯,比起《女性的悲叹》……没错……还不坏啊!整体说来很不错……你觉得呢?

墨瑞:是相当好。你刚刚说几点了?

安东尼:七点。

墨瑞:(他的瞳孔开始缩小——并非不高兴,而是表示一种轻微的不赞同)他前不久惹到我了。

安东尼:怎么了?

墨瑞:还不就是他那做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是,有天晚上我好像说了什么他觉得可以拿来当素材的话,可是他却忘记了——于是他就跑来问我,还说:“你难道就不能专心一点,想想看吗?”我就说:“你让我无聊到想哭,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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