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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记者年约二十二三岁,他本人也手拿香槟酒杯,一边喝着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这列特别快车上坐得可都是刑警,要是在车上发生凶杀案可真够刺激的。”
十津川和丹尼斯都沉默着,只有纽约警察局的那位刑警感到格外开心。
“想想吧,被害者、警察、凶手聚在一起,这太有意思了,是不是?mr。……”
他俯身盯着十津川的胸卡。
“哦,是十津川先生。”
“哪有这么蠢的凶犯。”
十津川也紧盯着那个美国人的胸卡。
“哦,巴特先生。”
“为什么你会认为凶犯是愚蠢的呢?”
巴特已微带醉意,他用迷迷瞪瞪的目光看着十津川。好像这个人爱抬杠,要不就是有毛病,一喝多了就喜欢和别人纠缠不休。
“首先,这趟车在到达格勒诺布尔之前不停车,凶犯无处可逃。”
“逃不掉也照样行凶呀。”
巴特辩解道。
“那怎么做呢?”
“杀人能做到不留痕迹呀。比如用无声手枪,就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
“你有枪吗?”
龟井问。
本来以为对方是随便说说的,没料到巴特以美国人特有的爽快劲儿,猛地从后裤子兜里掏出了手枪,亮给龟井看。
“这是柄科尔特式自动手枪,不带消声器。号码已注册在案。要是我用这把枪杀人,马上就会暴露。”
“好危险呀!”
丹尼斯耸了耸肩膀。
“我没带枪,因为我觉得没那个必要。”
“这你就不明白了。世界上大概有那么一批人,就是讨厌刑事警察,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设法下手的。”
巴特说,看样子并非是开玩笑。
“美国的刑警都有手枪吗?”
龟井问。
“至少我的同事都有。”
巴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