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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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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高洁,金凤母亲正在东屋,商量着要去理发店,给金凤理一个她学生时代的发型,试着唤醒黄启明的记忆,忽然听到西屋里有人惊叫一声,好像还有人摔倒,几个人顿感情况不妙!好像是谷阿姨的声音!

三个人几乎同时跑进西屋,进屋一看,都傻眼了,这是怎么了!

只见谷阿姨瘫坐在地上,两眼发直,一只手撑着地,一只手颤颤巍巍,指着黄启明,结结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www.zuowenbolan.com

再看床上的黄启明,睡眼朦胧,似乎还没有醒过来,好像是被谷阿姨吓醒的,半躺半坐,惊愕的看着地上的谷阿姨,似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金凤,高洁赶紧跑过去,搀扶起谷阿姨。她的腿还在抖。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怪异,神色惊恐,眼睛里,确放射出喜悦的光。

“这,这谷阿姨,莫不是中邪了?”金凤暗想。

“看启明的样子,一脸的茫然,不知所措,不可能伤害她。”高洁心中这样想,差点说出来,毕竟是自己出的主意,要住在这,现在出事了,担心她们会怪罪自己,启明只是失忆,不是精神失常!

“快,扶着谷阿姨坐在凳子上。握住她的手心,让她稳稳神,有什么事,慢慢说。”还得说,金凤母亲,岁数大了,经得事多,这时候还算比较镇静。

高洁握着谷阿姨的手,金凤轻轻的按摩她的前心后背,半晌,谷阿姨总算平静了点,手脚也不那么抖了,岁数大了,遇到突如其来的事,心跳加速,承受不了。

她朝着黄启明摆手,示意他到她跟前儿来。

黄启明这时已然楞楞的站在床边,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准确的说,他是在睡梦中,被谷阿姨的一声惊叫吓醒的,到现在,他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刚刚缓过神来的谷阿姨,朝他摆手,又看了看其他人,不知该说什么。

他的失忆症,只是对车祸以前发生的事和遇到的人,片段性失忆。并不是没有记忆力的,对车祸醒来后发生的事,遇到的人,还是和正常人一样记得的。

眼前的人,都认识,昨天来的时候,高洁都介绍过了。虽然他不知道,这些人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可这个谷阿姨,他总觉得在哪见过,看他现在这样子,以前肯定认识我,或是知道我的一些事。

“启明,别担心,阿姨叫你过来,你到跟前来,来,没事的。”高洁朝黄启明点点头,她预感到,这次没白来,这个谷阿姨,肯定发现了什么。

黄启明慢慢的走过去,谷阿姨一把抓住他的左手,黄启明一愣,下意识的想把手抽回来,无奈老太太抓得很紧。他怕伤到她,只得任由她掰开他蜷缩的手指。

站在跟前儿的金凤和高洁,也觉得谷阿姨的行为反常,有事说事,掰人家手干什么,难道他的手里,攒着什么东西不成吗!连站在门口的金凤母亲,也凑过来,想看个究竟!

只见黄启明的左手心,正当中长了一颗红色的痣,跟黄豆粒大小,这可是新鲜事,很少见过谁的手心里长个红痦子。

“哎,白兴奋了,以为她看到什么了。”高洁扫兴的看了看其他人,黄启明手心里有颗痦子,她早就知道,她还问过婆婆,说是胎儿带,一出生就有,这有什么新鲜的,真是,这老太太,吓人呼啦的。

“你,你这痦子,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谷阿姨两眼,不错眼珠的盯着黄启明的脸,看得他直发毛,“我这,我……。”结结巴巴,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阿姨,看您问的,他要是知道,我们还能在这吗?”话一出口,高洁觉得有些不妥,赶紧解释,“不,我没有别的意思,他这个痣,从小就有,听我婆婆说,他一出生,手心就有颗红痣,据说这样的手,是掌印的,能握大权。”

“你婆婆,你婆婆她知道个屁,她就是个害人精!儿子!没想到,今生今世,我们娘俩还能见面!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呢!”

就这几句话,好像晴天霹雳,震得屋子里的人,耳朵嗡嗡直响,全都傻了!

黄启明也愣了,这,这老太太,怎么胡说八道的,这里哪的事!

谷阿姨又有点激动,缓了缓气,看看屋里的人,一个个吃惊的样子,知道有些事,必须要说清楚,这才细细的说出了原委。

原来,黄启明竟是谷阿姨的亲生儿子,这话,还得从四十年前说起。

这个谷阿姨,名字叫谷正南,呵呵,不知是她们家的那位长辈,给她起了个男人名字。

在她这个年纪,一般的女孩,都叫什么花呀,草呀之类的名字,这个名字,听起来绝对像个男孩子。

谷正南上过几年学,高小毕业,一般的报纸,还是能读下来的。

她二十岁那年,在沧县的一个纸盒厂上班,这个纸盒厂,不算大,四五十人,都是附近四邻八村的男孩女孩们,因为每天都在一起干活,彼此熟悉了以后,好多男孩女孩们,就偷偷的谈起了恋爱。

那个年代的人,自由恋爱是件寒碜事,哪敢公开的谈,除非到了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时候了,才敢公开,大多数的男孩女孩们,都遭到家长的反对,打着骂着,哭着闹着,结了婚,两个人一起拼博努力,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

那时候,家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农村,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奔波劳碌,能够得上温饱就不错了。

因此上,有女儿的户,都想找个不是庄稼汉的女婿,最好是在县城里,国家的厂里上班,铁饭碗,吃喝不愁,可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大多数的姑娘,挑来拣去,最后还是嫁了庄稼汉,过这土里刨食的日子。

单说谷正南,家里一个哥哥,一个兄弟,比起别的同龄人,哥们弟兄算是少的。而且她的哥哥,天生残疾,一生下来,脚是歪的,走路一瘸一点,二十五了,还没娶上媳妇,在当时就算大龄剩男了。

弟弟小她两岁,父母省吃俭用,供应他读书,正在上高中。

谷正南来厂里上班,就是想一心多挣点钱,补贴家用,根本也没想着谈恋爱,有的小伙子,暗地里送她小礼物,追她,都被她拒绝了。

那年,春末夏初,一天上午,她下班正想回宿舍,宿舍里有她刚从家带来的窝头和咸菜,中午打点水,凑合着吃口就行了。

走到厂门口,迎面正碰上一个人。谷正南看到这个人,一下子就愣住了。

这个小伙子,二十出头,上中等身材,皮肤比较白,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看着特别精神。特别显眼的,是他那件雪白的衬衣,不肥不瘦,正合身,上面连一点污渍,褶皱都没有,显得整个人都那么干净利落,精神抖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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