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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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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一日早晨,天气转阴。www.xiashucom.com我到十点钟大才下楼。霍桑已在书室中看报。他的服白有些发红。脸上蒙着一层霜气。书室中的空气更见阴沉了。

我说:“霍桑,你天亮前出去过7”他点点头。我又说一:“案子已经结束了、还忙什么?”

他把报纸移开些。“我在考虑这件案子应该怎样结束。”

我耐不住地说。“霍桑,你越说越模糊了]案子的结束,怎么由你来决定‘应该怎样?’

他微微叹一口气。“是啊.这案子可能地有两种结束的方式——换一句话说,除了汪银林所意识到的一种以外,还有第二种方式。”

“那是什么一种方式?”

“晤,对不起,我不便说。”

我苦闷极了。我能强迫他说明白吗?

一会,我换一个方向,问道:“现在你已经决定了没有?”

霍桑应道:“决定了。我准让它适用第一种方式。”

“这个决定你今天早晨才成立的吗?”

“是。昨夜里我就有这个倾向。今大我去看了计曼苏以后,才作最后的决定。

“你在天明以前到总署里去的?”

“是的。我先到市立医院里去问过马阿大,又到总署里去跟计曼苏谈了几句。

“那末你已跟汪银林商量过吗?”

霍桑忽乱摇着两手。“不,不,我所以选这个时候去查问,就要避开报林。我告诉你,所谓第一种结束方式,也就是昨夜银林对你发表过的——马阿大是真凶,动机在图财,还赃俱全,罪行已确定无疑。我已决意让银林依照他的意思去处理一切。在结束以前,我不愿意见他。

“为什么?”

因为我的意识中既然还有第二种结束方式。要是见了面告诉他,违反我的良动;不告诉他,又觉得当面说谎,对不起朋友。

一这是我和霍桑从事探案以来的一种新的经验。我和他之间从来不曾有过什么避忌或秘密,现在他公然承认,有什么“第二种方式”隐藏着不告诉我。当时我所感到的闷癫,读者们总也可想象得到罢?

我冷冷地说:“那末我们俩最好也暂时隔离一下。不然你这样子对付另一个朋友,也许会使你的良心上感到另一种不安!’”

霍桑忽仰起了身子,睁着眼睛,现着庄重的脸色。

他瞧着我说:“包朗,请你原谅。我不是不肯告诉你。实在因为这一着的关系太大——一个人的性命,一个人的前程,还有第三个人蒙受违法的处分!这第三个人就是你的好朋友!

我见他如此严重,倒反有些不安。彼此沉默了一下。

我改换了语调,说:“霍桑,你总也相信,我并不是一个不能守秘密的人。你也可以相信,我更不会卖友!

他点点头。“我知道。不过你的发表欲相当强。你不会例外地不将这件案子披露出来。

我接口说:“要是我也有个‘例外’,你打算怎么样?

他忽谛视着我。他的一双敏锐的黑眼迅速地转动了几下。他忽微微叹着气,点点头。

他沉落了头,低声说道:“好,我告诉你。依照第一种方式结案,多少是有些冤枉的!马阿大不是主凶!

我略怔一怔。“那末谁是主凶?是计曼苏?

霍桑摇摇头,答道:“不是。他对于这案子的真相是有若干疑影的。所以他的行动如此诡秘。他不是主凶,只是一个重要的主角。

“那末难道是申壮飞?

“不是。申壮飞虽有相当的嫌疑,实际上并无关系。这事的经过你还没有知道罢?我索性告诉你。我查勘尸体的结果,。知道他是给一个高个子跳足的拉车人勒死的,沟边还有车轮的痕迹——那右轮的车胎是补过的。昨天下午警署里捉到了一个嫌疑的黄包车夫,叫我去证实,果真就是凶手,案情便完全揭露。

“申壮飞在八日傍晚向他的朋友仇大整措汽车,往江湾去吃喜酒。大竺不答应。壮飞就雇了黄包车去。你知道上海到江湾大约有十、v中里一,必须经过许多冷僻的地区,何况又在夜间,实在相当危险。壮飞身上穿得相当漂亮,又有金表钻戒,因此引动了那车夫。到了宝兴路尽端冷静的地方,车夫就动手勒毙他,剥了他的衣物逃走。壮飞的一只亚米布金表还在那车夫住的草棚里给搜出来。”

“他是八日晚上被谋害的,怎么发觉得这样迟?”

“那里已在市区边缘,相当荒僻。掩覆又很周密,所以隔了近二十个钟头才发现,那也不足为奇。”

我默念这种性质的劫案,近来几乎成了报纸上的惯例纪载。黄包车夫的劳动很值得同情,但有时也有难宽恕的行为,说得广泛些,这是一个民生和教育的大问题。

我又将话题拖回到眼前的事实。我说道:“我不相信这案子的主要凶犯竟会是嫌疑较轻的来梦花。”

霍桑微笑地说:“不错,当然也不是他。他的嫌疑可算是适逢其会。昨天下午我再度到宋家去,梦花的母亲说,伊的弟弟昨天正午从苏州来。上一天——九日——他在观前街看见梦花陪了一个摩登少女闲步。这分明是一出骗了留学费去做“社交活动’的老把戏。”

我疑讶地说:“这奇怪了!这案子中明明有三个嫌疑人,怎么都不是?难道还有第四个?”

他立即应道:“‘当然。”

我怀疑地深思。我想起了那天上午他强送我上楼前的两个没有解释的人物。一个是霍桑假冒了引诱马阿大的银林,另一个是漏风声的阿金。这两个人怎么会参领秘密?不然,马阿大怎么会帖服地就范?

“包朗,你当真想不出?好了,别胡思乱想罢。我告诉你,主凶是庄爱莲!

庄爱莲!霍桑这个揭示实在出于我的意外。霍桑在我的一时呆木之下,忽自动地解释。

他说:“我们知道丁惠德和计曼苏是表亲;庄爱莲却是在学生会里和曼苏相识的,时间上还不过两三月。曼苏是个美貌的青年,容易赢得女子的爱好。这两个女子都要俘虏他,结果是惠德占了胜。找们但看他得到凶耗以后,只到庄家里去看了一看,以后就不管什么;同时他虽在嫌疑的监视之下,还是千方百计地冒险到医院里去慰问惠德,便可知道他的心属于那一方面。我们又知道爱莲的家庭环境太恶劣了。伊是给伊家里的人放纵惯的。你总记得,朱妙香说过,庄清夫是什么都依从伊的,这就使伊养成了一种任性使气的危险的习性。伊在学校里有校花的名称,家里又有钱做伊社交上的支持。这种种都助长伊的虚荣,将伊陷进了刚愎自大的深渊。因此,伊一遇到挫折,便不顾利害他胆大妄为,结果就造成了这件惨案。”

我问道:“你的意思可是说爱莲为着要争夺计曼苏,就唆使马阿大行刺丁惠德吗?”

霍桑点头道:“是。木过‘唆使’的字样还不恰当,应得说‘贿买’。因为阿大和惠德根本没有怨恨,他完全是为了钱才犯法。所以那戒指和钱都是爱莲在事前自动给他的酬报,不是他盗窃的。因此我假冒了爱莲家里的银林,又借用了阿金的名字,马阿大就毫不怀疑地进了我的罗网。

“经过的情形怎么样?”

“很简单。爱莲写信约惠德去,说有关于曼苏的事奉告,预料惠德必会践约。伊用的信封信笺纸质和字迹不同,显然是为着万一发觉后图赖的地步。伊叫阿大预先伏在附近。他准备出其不意地刺死惠德,乘势抢些东西,掩护这事的真相,使人相信是路劫而酿成命案。阿大是个穿短衣的粗汉,行凶时故意穿了长衫,也是掩眼法的一种。可是事实的发展,并不像伊的精密预谋的那么顺利。中间跳出一个王福来,破坏了他的行动;而且惠德是个女体育家,也不像一般女子那么地容易应付。故而阿大顾不得完成任务,只能逃性命了,甚至连抢得的手袋也不能不抛掉。你知道他在岳州路上是预备好汽车的。”

我沉默地想了一想,还是不能“释然”。

我说:“庄爱莲既是主凶,目的要杀害丁惠德,但结果伊自己怎么反而给人杀死?杀伊的凶手是谁?论情论势,当然不会是阿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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