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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 16 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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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苏苗苗跟王小麦说了一声,就自己先回去了。www.jiujiuzuowen.com

回到屋子里,苏苗苗躺在床上开始放空。

《珍宝的幸福生活》这本书,她完整看过一遍,再加上是穿越前不到一周看的,所以大部分的剧情,她基本上都能回忆起来。

这本书通篇讲的内容就是围绕着女主角珍宝的能力,全程苏爽,极品不用斗,全靠运气buff,直接让这些和珍宝有冲突,或者是和她家人有冲突的人自食恶果。中间穿插着女主捡来的各种稀罕物件,以及通过这些来获得的更好的生活,也借此帮助了很多对她未来有利的贵人青睐。后面就是完全的感情线,男主霍城对珍宝的宠宠宠,两个人一起携手,成为了享誉华国的成功人士,也是为人称赞的恩爱夫妻。

苏苗苗看得时候有些当局者迷,如今穿越到书里,她反而有了几分旁观者清的冷静。

她开始一点点回忆自己对于这本书的记忆,以及寻找书里自己的存在和书中逻辑、剧情上的bug。

想着想着,苏苗苗还没找到自己在书中是否存在,就先发现了文中的bug,和一些自己可以钻的空子。

像是文中从始至终都没有讲过珍宝的母亲是谁,只写了林二柱是她亲爹,身世问题算是存疑,当时评论区还有不少人以为女主的母亲会是一个伏笔,但一直到结局也都没有提到这个人的;

还有一个让苏苗苗觉得很不错的问题就是,文中的所有剧情都是以女主为发展主线,这一点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

苏苗苗在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刻想到了自己!

不管她是不是书里的人物,只要自己远离女主在剧情里遇到的人和事,逃离开她的生活圈和朋友圈,自己就完全是天高任鸟飞了!

尤其是书中除了老林家的人外,基本上就是珍宝遇到的各种贵人、好心人,再之后就是大学生活了,以及和男主霍城的感情线,坏人反派基本上都是自己倒霉,直接狗带,或者是由男主出手,女主永远天真纯洁,看世界永远善良美好。

那样的话,自己只要安心做个工具人,远离老林家一家就行了!

等到了考大学也没事,女主是要去考省城大学,在省城等着遇见被分配到省城部队执行任务的男主。而苏苗苗早就想好自己要考去首都,到时候彻底离开这片土地,也能和老苏家那群人划分清楚。

苏苗苗想,等到女主跟着男主来首都的时候,自己也已经大学毕业,开始了改革开放第一批创业赚钱的生活了,跟要走政/治路线的男主与成为军医的女主可以说是完全不相干,连平行线都算不上。

这一点苏苗苗多少踏实了一些,她只要苟过这两年就行了……当然了,等到未来去了首都,她还得再避个雷

苏苗苗还记得书里到后期还有个反派出现,认定男主是当年举报他家,导致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各种作对,属于越挫越勇型。而就在男主不care他,又不解释自己跟他家被抄家没关系,女主又天真不自知用自身能力给他重重阻碍,他也不放弃的时候,这个反派突然得知了当年的真相,然后……自杀了。

可以说是相当草率了。

稍稍放心些后,苏苗苗还是想要确定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书里提到的人物,与自己相关的剧情又会是什么样子。

于是,她一遍遍回忆筛选着小说里所有姓苏的人,好确定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自由身,苟过这两年蛰伏期。

苏苗苗内心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成为小说里提到过的人物了。那种可能被决定了命运走向,生死都由剧情操控的感觉很不好。尤其是在她还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强行要求走剧情的情况下,苏苗苗更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构建小说世界里,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那样的话,她就无需在意剧情,只走自己的路就好。

但事实总是不如想像中美好。

回忆通篇文章后,苏苗苗从细枝末节中翻出了一个没有名字,只知道是姓苏的女性角色。

——一个被分配到北河沟大队的女知青。

大家都叫她小苏知青。

小说里,女主和这个小苏知青从没有过接触,而在书里提到她时,这个人物已经狗带了。

原文里的描写苏苗苗已经记不得了,她大概提取了一下关于这个小苏知青的经历背景。

大概就是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这个小苏知青考上了大学,却被北河沟大队的大队长给隐瞒下来,事先把她的通知书截下来,让他的女儿顶替了这个大学录取名额。

小苏知青以为自己没考上时,大队长的女儿已经顶着她的通知书去大学报道了。

那这角色是咋领的盒饭呢?

原文中设计的剧情就更憋屈了。这姑娘不光被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还因为大队长心虚,和家中老母亲说出自己顾虑时,被小儿子听到了。小儿子和顶替名额的女儿关系向来好,又因为亲爹是生产大队长,养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整个一个二流子小混蛋,偷听到这事儿后,这小儿子正好看到这位小苏知青在水库边干活,恶从胆边生,他就给这人推下去了。

小苏知青不会游泳,又是让人故意给推进水里去的,又惊又吓的,就这么给淹死了。

最憋屈的就是,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其实考上大学了,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已经被这个害死自己的杀人凶手的姐姐抢走,甚至连生命也失去了。

这本来是一个小角色,小说前期根本没有提到过这个人。之所以描写了这一段,还是因为顶替别人的成绩去读大学的大队长的女儿和女主珍宝是一起上的大学,并且在珍宝遇到男主后,这个人也对男主有了爱慕之心,变成了珍宝感情路上的拦路石,也是后期的恶毒女配。

而她顶替了小苏知青的名额则会成为后面扳倒她的最佳理由。她那个杀人犯弟弟也是,当时害死小苏知青后,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所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小苏知青的家人也没有在意这个孩子的过世,反而借此讹了那个杨队长不少钱,这事儿就算是彻底抹过去了。

不过,两个人因为后来都对上了女主和男主,所以下场也都很惨。

一个被学校退学,精神出了问题,回了北河沟大队,疯疯癫癫到死;另一个则是在监狱里蹲了半辈子,快刑满释放的时候,死在了监狱动乱里。

但原身的人生和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苏苗苗之所以能想起这个炮灰角色,也是在她看到后面,这姐弟俩的结局时,还曾感慨过,小说里的人在遇到女主之前不管干过什么坏事都不会受到惩罚,可一旦和女主磕上,小到哪怕只是感情纠纷,也绝对会不得善终。

但,苏苗苗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炮灰。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她完整回忆起这段剧情后,苏苗苗也必须承认,这个在小说里两句话就狗带了的炮灰,应该就是她,或者说,是属于原身的结局。

苏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

要是早知道这是穿书,还是穿成炮灰的话,我绝对先想办法不分配到北河沟大队!

但人生没有早知道。而且苏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没在车上认识王小麦,跟着她来北河沟大队,按照原书中的安排,自己应该也还是会被分到这里。

而苏苗苗一直也没发现自己是传书的原因则是作者自称是个起名废,像是大队长这类的角色,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以“杨队长”作为代号。

北河沟杨是大姓,大队里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杨。更何况,苏苗苗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这是穿书,更不知道杨丰收是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

不过,这一点倒是给了苏苗苗一个验证的机会。因为书里虽没写杨队长叫什么,但却说了他这一双儿女的名字。

苏苗苗记得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一个叫杨桃花,一个叫杨贵虎。

这个很好验证,只要问王小麦就行。

苏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们,那么自己绝不会像原主那样以悲剧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时候,仍是要去割猪草的三个人又聚齐在水库边,一个上午被蚊子虫子追着咬的吴佩兰学聪明了,也换上了长袖长裤,还学着苏苗苗她们,把裤腿掖进了袜子里,好叫那些虫子不会顺着裤腿钻进来。

只是吴佩兰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体力活,上午都算是强撑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费劲。

王小麦和苏苗苗俩人都没理她,埋头苦干自己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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