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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 71 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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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日子一天天过去, 顾岁安忙着沪市的生意,和对林珍宝底细的打探。www.maixi9.com苏苗苗也忙着卤煮店的生意,同时也给远在省城上学的吴佩兰和王小麦去了一封信, 拜托她们帮忙打听一下程秀秀的事情。

而在这样的忙碌中, 两个人开学的日子到了。

又一次聚齐的201宿舍重新恢复了以往的热闹。大家凑在一起有说有笑地聊着在寒假里,各自发生和遇到的新鲜事。

秦招娣第一个发言, 一开口就是爆炸性新闻。

“头开学之前,我听人说, 林冰清生了个女儿, 这似乎查家叫对她很不满,查南也好像又在乱搞男女关系。”

众人:“!!!”

老大姐王海燕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竟然还有人愿意跟查南胡搞?”

秦招娣一本正经道:“和查南一起的那个,好像是外校的女生, 就是不知道这个人知不知道林冰清的存在。”

赵胜男皱着眉道:“查南这也太没有道德了吧,已经和林冰清结婚, 还生了孩子了, 怎么还能……不过, 招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是马芳芳和周莉说的。我在合寝的时候,有一个文学系的女生跟我讲, 她们俩凭借一己之力,基本上让整个文学系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秦招娣道,“不过,查南和校外女生约会这个, 是我昨天在校门口亲眼看到的。”

李抗美忍不住开口道:“这查南也太过分了吧,搞婚外情还搞到学校门口来了!”

“唉, 林冰清可真的是糊涂啊。”王海燕忍不住叹道,“男人都是偷腥的猫,尝过一次滋味儿, 就还会有下一次。”

几个人都不免有些唏嘘,苏苗苗因为心里头装着事儿,所以在对林冰清这件,在她选择留下孩子,和查南结婚,就已经注定了结局的事情上,她是没有半点惊讶,反而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好了好了,不说她了!”

王海燕见几个人因为林冰清的事情,都有些情绪低落,便转而说起了别的话题:“你们都听说了没,咱们学校附近向前路那里开了一家特好吃的卤煮火烧店,听说是首都最正宗的!“

一个寒假都没怎么出过校门的秦招娣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听过。

而赵胜男作为本地人,最有发言权。

“那家店我知道,的确很好吃!不过我向来不太能接受卤煮里的那些猪下水,所以我爸妈是给我买的那里的火烧夹卤肉回来的。那个卤肉真的特别好吃!”

“我倒是还挺喜欢吃猪下水的。”李抗美道,“我奶奶最擅长做的就是溜肥肠!”

知道她们说的是自己店面的苏苗苗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主动说道:“我知道那家店。寒假这几天,我还去那里打工赚钱来着。”

听到这话,几个人都好奇地凑到苏苗苗跟前。

贪嘴的李抗美主动问:“苗儿你在那个店打工的话,肯定知道那里面的东西好吃不好吃。那卤肉真的像胜男说得那么好吃吗?”

苏苗苗点头:“嗯,卤肉真的很好吃,有不少不习惯吃卤煮的人都会去专门买卤肉吃。”

秦招娣向来不重口腹之欲,只看着苏苗苗感慨道:“怪不得我看苗儿你这一个寒假回来人都瘦了不少呢,原来是去打工了。赚的钱多吗?”刚说完这一句,秦招娣又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看看等再放暑假,我能不能也去找个临时工赚点生活费。”

看着秦招娣,苏苗苗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可以在店里忙不过来的时候,招这种真正需哟勤工俭学,靠打工赚取生活费的学生去帮忙啊。

苏苗苗心想:大意了!自己这终究还是有些刻板印象,竟然忘了学生这一大的劳动力!

于是,她斟酌了片刻,认真回答道:“我也不是天天都在那里,只是店里忙不过来的时候会联系我。所以是按天算钱,一天八毛钱,管中午一顿饭。”

“待遇这么好?”

“但也很累。我跟着干了十天左右,每天不是揉面烙火烧,就是跟着传菜口喊人过来端菜,还得算账找零钱。”

“那一天八毛也值了,都够一斤猪肉钱了。”王海燕道,“那厂子里的正式工才多少钱啊,除了那些有技术的高级工能有几十甚至近百的工资,其他的不都是一个月才二三十,三四十块钱嘛。”

秦招娣点头:“是啊,那等今年放暑假,我也跟着去问问那些厂子有没有招临时工的。”

“招娣你要是想打工的话,可以去我去的那家卤煮店。”苏苗苗递出橄榄枝道,“我在那里帮忙也是因为和那里的老板认识,实在太忙了才会找我。”

“可是……”

苏苗苗看着秦招娣面带犹豫,便又补充道:“招娣你也不用想太多,等有机会咱们一块去那吃一回,你看看啥情况。他那也不是天天都需要临时工,可以留个信息,有需要的时候就来找你嘛。”

听到这话,秦招娣感谢地点了点头:“那好,谢谢你啊,苗儿。”

“不用谢的。”

结束了这个话题,几个人又聊了一会,便就都收拾东西,打算去打水了。

拎着暖瓶回来时,苏苗苗看到宿舍大厅那面墙上出现了自己的名字,便连忙去宿管阿姨那里确定,看看是不是吴佩兰她们给自己的回信。

拿到信一看,信封上果然是她们两个人的署名。

想到自己马上就能知道程秀秀和林珍宝搅和在一起的原因,苏苗苗也不想耽误时间,一路快走着回了宿舍,把暖瓶放到门口的位置,爬上床,就开始拆信封了。

苏苗苗这也算是一心二用,两封信同时拆开不说,还要一起看。

开头的寒暄,仍旧是带有浓浓吴佩兰/王小麦的语气特色。

比如吴佩兰的吐槽,和王小麦的关心。

吴佩兰:“在帮你打听了她的事儿后,我是非常同情你竟然还会再遇到程秀秀,她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说来也巧,她后来被调去的那个生产大队,刚好有我以前的一个同学在那里。她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程秀秀在北河沟发生的事情。我猜你一定不知道,她在那里和一个当地生产大队的二婚男结了婚,开没开结婚证明我不知道,但既然你去沪市看到了她,那应该就说明她在考上那个什么医护大专学校后和那个男的应该是分开了。”

看到吴佩兰写的内容,苏苗苗有些意外。

程秀秀竟然结婚了?

那她这是做了和查南一样,只是调换了性别的事情吗?

医护大专……苏苗苗猜,这或许就是女主林珍宝被那个什么李教授给安排去的地方?只是没想到,竟然是个大专。她还以为会是医科大学呢。

不过这样的话,大概就能解释程秀秀和林珍宝两个人为什么会认识了。

只是,她们又为什么会在沪市呢?

苏苗苗压下心里的疑惑,继续往下看。

这回,她看的是王小麦的信:

“收到你说碰到程秀秀的信时,我很为你担心。因为根据林二妞提供的消息,程秀秀现在应该是和林珍宝在一起。她们在沪市估计是被学校安排去那里实习。听二妞说,这个学校虽然是个专科学校,但却是专门向全国各地的医院输送护理人才的地方。想来,她们俩是被分到了沪市,这是她们学业中很关键的一部分,估计会在沪市待上一年左右。”

两个人的信算是分别向苏苗苗解释了她所有的疑惑。

林珍宝的现状恐怕要靠顾岁安那边去确认,但程秀秀这边,苏苗苗算是摸清楚了。

以她对这个人以往的了解,这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虽然程秀秀在和杨丰收这件事情上,表现得并补理智……

但如果是和林珍宝比较,那她绝对算得上是个聪明的女人。

相比较原书中杨桃花这个反面人物,程秀秀绝对要比她高出不止一个等级。

毕竟,这可是一个聪明、有心机,还懂得男人心,且豁得出去的女人。

而她们要在沪市待上一年左右的时间,这让苏苗苗意识到,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世界意识在努力把剧情往正轨上扳的表现。

因为在原书中,男女主就是在省城相遇、相知、相恋的。

两个人也是大概相处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女主即将要进入大四的时候,男主则被调去了首都。两个人在车站依依惜别,并互相许诺,一个在首都等她,一个要去首都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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