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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 6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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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身更能适应夜色的黑色衣裳,加上一匹全身漆黑的马,有两个人静悄悄潜出了柴国公府,不久之后,另一道漆黑的影子也追了上去。

千里驹的速度极快,阮临霜的耳朵被风灌得有些生疼,这也是北厥相对于大靖的优势——

北厥的草原一望千里,又是一群马背上长起来的游牧民族,大靖虽然国土辽阔,也有专门放牧的地方,但比起北厥全民皆兵的孤注一掷以及饲养马匹的经验,大靖简直当得上“软弱可欺”。

这匹黑色的千里马放马厩中才一个白天,已经是打个响鼻,周边战马都要哆嗦的程度。

总要有所仰仗,北厥才能在更加恶劣的关外之地繁衍生存。

柴筝大概也知道这么深的夜这么快的速度,风都成了伤人的刀子,因此只低低叮嘱了一声,“快到了,我们后面有眼睛,暂时不能停。”

“无妨,我能适应。”阮临霜的话并不多。

她这会儿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些严重的出神,也因此耳朵上遭得这些罪显得微不足道,更何况阮临霜还能将自己埋在柴筝的背上。

柴筝的背一点也不宽厚,十足十小姑娘的单薄,除了穿透衣服的热量,还能摸到分明的脊骨,一节一节相扣着前倾。

平垣县县衙已经快看见了,茫茫雾气中露着尖牙的獬豸悬浮于门上,一双眼睛端正凶猛,凝视着所有方位的行人。

柴筝有些怀疑这扇朱门是贤夷重金捐献,否则周围都破烂斑驳,却惟独这扇门干净漂亮的像是刚安上?

轻功再好的人也追不上精神抖擞的千里马,但那暗中的眼线大概是猜到了两个小姑娘要去何处,因此一路跟的很紧……他不必走官道,抄了许多近路,倒也没有相差太远。

柴筝的马尚未停下,贤夷身边就有个人化为一道闪电与她们错位而行,看样子是料理那暗中的尾巴去了。

贤夷身边有三个人跟着似乎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当其中一个人消失,黑暗中就忽的冒出另一个来,看得柴筝啧啧称奇。

当年是她让贤夷来漠北的,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贤夷经历了什么,竟长成个心眼细致又藏藏掖掖的商人,就算当着故人的面,都留有九分神秘,十几年,到底物是人非了。

守卫贤夷的人都站的比较远,给他们的主人留下了自由说话的空间,阮临霜凭借经验仔细辨认了一下——

出去的那位应该是佩庸,剩下的三位则分别是佩年年、帷幔中的另一人、以及弯腰驼背的看门老汉。

柴筝的马骤然停在贤夷跟前,为防靠得太近,让暗中守卫的这些高手将脑海中那根弦绷断了,因此造成些没必要的麻烦,柴筝下马时距离贤夷还有三五米。

佩年年就像是忽然冒出来的幽灵,贴着柴筝的脸“哼”了一声,“马给我吧,你放心,我不会喂毒的。”

说这话时,佩年年的目光一直盯着阮临霜的手,而后者就像没有留意到小姑娘的灼灼殷切,仍然挂在柴筝身上,将耳朵在她颈侧蹭热乎了。

柴筝是小阮独有的暖炉,以至于这么多年,漠北暴风雪的天气里,只要柴筝睡在府中,半夜床上就会多出一个人来,刚开始还能吓得小将军钻床底,后来逐渐心如止水。

佩年年直到将马牵远了,也没等来阮临霜一个招呼,连柴筝都觉得过于残忍,小声嘀咕着,“也就是个孩子,没必要这么狠吧?”

“她现在只是种朦胧的,想要得到关注的感情,我若给她回应,这份感情就会变质,到那时谁去告诉她真相?”阮临霜幼稚地撞了撞柴筝后脑勺,“我心里有你,不敢招惹别人。”

“我耳朵红了。”柴筝低头笑得仿佛得到了一颗糖。

她耳朵真的红了,灯光下最外面一层呈石榴色,大咧咧的小公爷在蜜罐子里泛泡泡。

阮临霜除了微微有些笑意,看起来与平常倒无不同——柴筝也常常做这种事,彼此都喜欢看千年的狐狸精因一两句戏言羞的说不出话来。

贤夷手里提着一盏粉色的荷花灯,他是真喜欢这江南才有的品种,家里种了一池子光溜溜还泛黄的茎不说,连走夜路都搞得花里胡哨。

他就着还算亮的灯光,就看见柴筝低头垂目一副脑子不好的模样,哪还有当年两岁就能指点江山的豪情……

“这漠北的风水果然不养人,活生生将脑子风干了,”贤夷心想,“她刚来此处,带着巫衡四处求医的时候,似乎也不是这个德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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