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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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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月华从卫生间出来,责怪地说:“你干嘛呀!”

林清执埋头吃面。

“云今这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心里藏的事从来不对大人说,她看着没心没肺心里不知道要难过成什么样子呢,我们这些年是看着她长大的,都知道她的心思,我和你爸爸也聊过,就算以后你们真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咱们早就是一家人了。”

林清执放下筷子,淡淡道:“云今又不是童养媳。”

“又没人强迫她,如果一切顺其自然,是她自己愿意呢?两个年轻人互相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反正我觉得云今挺好的,我已经习惯她做我女儿了,再加个儿媳妇的头衔也没关系。”

“那男孩你不是没见过,云今记忆里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不是我。”

“你没有关心过她吗?我和你爸工作忙,这些年在她身边照顾的人还不是你?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白菜,送到嘴边了都不吃,将来还不知道要被哪只猪拱掉,你甘心啊?”

“我没把她当白菜。”林清执无奈,“那丫头是朵玫瑰花,娇贵刺又多,能摘下她养好的人一定细心又勇敢。看见自己养的花换了水土开得更好了,不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吗?我二十六,她马上要十八,听上去没那么背德,但换作十年前,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对一个八岁的女孩动心思,这就是两码事了。”

“有些念头早点断了,对我对她都好。”

唐月华狐疑地盯着他:“那么亭亭玉立的一个女孩,这些年你就没动过一点念头?”

“我要是没给她开过家长会,没帮她买过卫生巾,没去参加过她的毕业典礼,说不准真会,可我是看着她长大的。”林清执利落地清理了泡面盒,将桌上的电影票收回口袋,他关上灯,敛起眸子,“妈,你也早点睡吧。”

*

台灯微弱的光投在书桌上,赵云今静静坐着,手下压着几本厚厚的日记。

再怎么不爱写,十年来也用掉了四个本子,内容满满,字迹娟秀。

少女的侧脸被光镀上一层橘黄的光泽,看上去暖融融的。

她随手翻了几页,读了读自己小时候写下的天真而幼稚的话,忍不住笑了。

日记的内容大多是记录生活琐事,她一直精心保管着,因为其中许多地方都记录这些天她和林清执间的种种。

【哥哥上学回来给我带了一只小猫。】

【今天生日,哥哥买了苗苗面包房的草莓蛋糕,他说以后也会一直陪我吹蜡烛。】

【他带我去香溪边放风筝了,我的风筝飞得比他高,他说云今将来一定会过得比他更好,我不想过得多好,只想有他陪在身旁。】

……

虽然暗恋了林清执十年,但少女心里依旧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

她是赵云今,向来只有赵云今的不想要,没有她的求不得,哪怕那人是林清执也一样。

女孩没有因为失恋而露出过多颓废的神情,她神色平静得如往常一样,从抽屉掏出剪刀,将那四个本子折开,一点点剪碎掉。

……

江易送赵云今回来后没有离开。

小区的街道上游荡着几只脏兮兮的流浪猫,在如水的月色下仔细地舔着前爪的毛,有猫凑过来蹭他脚踝讨食,江易将手里剩的面包撕碎了丢在地上。猫疯抢着吃完面包,摆摆尾巴离开了,没有一点心肝。

就像赵云今一样,江易想。他点上一根烟,注视着楼上那依然亮着灯的房间。

初冬夜里的风有些刺骨,只靠一点缭绕的烟气汲取暖意,江易吐掉烟圈,嘴里的热气一起飘了出来。

他记不清自己抽了多少根烟,赵云今房间的灯终于灭了,已经凌晨一点了,他起身回家。走出不远,身后的大门响了一声,女孩穿着睡裙出来,手里拎着一包鼓鼓的垃圾,半夜出来丢垃圾本来就奇怪,她还在垃圾桶前站了好久,才回到家里。

江易走到垃圾桶旁,拨开桶盖,看到女孩丢进去的剪碎的日记本。

*

油灯街的喧哗随着夜深渐渐消寂。

桌子上堆满了碎纸屑,江易点着灯,一张张拼回原样。

赵云今决绝粉碎的不仅是自己对于林清执的爱恋,还有她这些年经历的时光。

小时候考试得了全校第一名,养父母奖励她一架钢琴。

中学暑假全家去国外旅行,她在日记里记录着旅途中的点滴风景。

这十年里她身体一直健康,只是小时候长蛀牙吃尽了牙医的苦头,“像要把脑浆都凿出来了”,小云今在日记里这样描述拔牙的感受。

升了初中,女孩经常收到男孩子的爱慕和礼物。送礼物的她从来不看,出门就丢进垃圾桶,送情书的会根据那人的成绩来决定要不要拆开,遇到语文不错情书也写得好的男生,她会将那情书读上几遍,然后照样子临摹一份,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替换成林清执,假想那是自己要送出去的,玩上几天再遗憾地丢掉。

……

江易拼了一晚上,将大多数的纸张恢复成原状,剪刀的痕迹容易复原,上面的文字他全部读了一遍。

虽然不在身旁,却也好像亲自参与了她这些年的成长。

最后一页纸拼完,江易的目光凝住,盯着那上面的字迹,平静的眸子里泛出一点波动。

【12月5日,阴。

江易是个挺坏的人,对女孩一点也不绅士,从来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捧着我。

但他也挺好。会放我离开不被霍明泽逮到,会在别人扔酒瓶的时候护住我,会穿我的衣服去扮女生勾引犯人,会因为我的任性胡来放火烧楼,会为我一句话骑车几十公里带我去缠山下找哥哥,还会因为我的心血来潮站在大庭广众下让我扇耳光。

怎么看都不像是会乖乖被人扇巴掌却不还手的人,所以他吻了我。那是初吻,原本没准备给他,但也还不算讨厌。

这个人有时像只撕肉生吞的狮子,有时像只沉默但对猎物势在必得的鹰,有时又像一蓬生命力顽强的野草。明明是有爪子和棱角的,但每次和他在一起,总觉得他收敛了许多锋芒,变得有些温柔了。】

女孩的日记在这里画了几个省略号,再向下看去,见她字迹端正地写道:

【如果没有林清执,他也还不错。】

虽然对最后一句话有些不喜,但江易还是把这张纸仔细地折好。

赵云今也不是全然看不见别人的好,江易心想,心肝这种东西,她虽然不多,但多少还是有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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