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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手足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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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作者菌友情提示,词义表示时间过得快,还有一个时光冉冉表示时间过得慢),转眼间,时间已经来到了八月底,今天是李为思举办的菜鸟训练营的最后一天,此时的训练馆却只剩下了李为思一人。www.maixi9.com

其他的菜鸟从八月份开始,便陆陆续续退出了,毕竟对于其他人来说生活大于篮球,除了篮球还有很多的生活上的事要去做。

等到八月中旬时,当最后的普莱斯离去后,整个偌大的训练馆就又变的空荡荡,没了昔日的欢声笑语。

事实上,即使在训练期间,也并非每天都是满员的,球员的私事有的来自家庭,有的来自朋友,甚至还有球队。

甚至连李为思自己,也没有做到每天全勤,虽然他已经尽量排除一切干扰,将所有的杂事丢给了法尔考,但还是逃脱不了来自媒体,广告商的各种骚扰,是的,在李为思看来,这些送钱来的人就是骚扰。

职业篮球和校园篮球是不同的,外界的干扰错综复杂,即使他还没有正式踏入,便已经能够感受到这喧嚣的气氛了。

由于NBA赛前训练营即将开启,训练馆按照弗兰克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所以便无法给李为思提供训练。

即便再依依不舍,也到了告别的时候了,虽然过不了多久,他就又会回到这里,开启踏入NBA的真正旅途。

走出训练馆,太阳西偏的不算厉害,毕竟才四点多而已。

训练并不是时间越长越好,而是应该适合,有些人天生耐操,一天炼十个小时,第二天活力依旧,有些人一天炼两个小时,都有可能过量,导致受伤,说到底,这也是一种天赋。

所以,李为思的训练严格控制时间,尽量在做的时候,所有动作做到标准,增加效率,来弥补时间上的不足。

“为思,今天训练完了?”看到李为思走出训练馆,一名亚裔青年迅速将叼在嘴上的烟掐灭,快步迎了上来,顺手将李为思手中的包接了过去。

男子的穿着十分普通,这个年代十分流行的比自己大一号的灰色西服,穿在他身上没有半点的斯文感,反而有几分西装暴徒的气质,俗称古惑仔。

“嗯,为国哥,训练结束了,我们回去吧!”李为思点点头,跟在来人身后朝停车场走去。

来人正是李为思父亲李万堂的二弟的儿子,年纪比李为思大三岁,因此是正儿八经李为思的堂兄。

当年李万堂之所以敢只身赴美,就是因为在旧金山有个亲弟弟,而李万堂能够在唐人街开启餐馆,也离不开他弟弟李百川的帮助。

比起憨厚的李万堂,他弟弟李百川可是个狠人,年轻时加入过洪门,敢打敢拼,在唐人街有着响当当的名号。

后来年纪大了,打不动了,退休后更是被仇人寻仇重伤,家里为了给李百川治病,变卖家产,只是漂亮国的医疗费用,只能用一个字“贵”来形容,最终只是鸡飞蛋打,钱没了,人也不治身亡。

当时李为国也就十几岁,还不能自立,李万堂便将李为国接了回来,供他上学,连饭店的工作都不让他帮忙。

可惜,李为国并没有李为思学习的那本事,高中毕业后上不了大学,便暂时留在了李万堂的饭店里干活。

由于弗兰克是老板不可能天天接送李为思,但每天训练完,李为思又不得不坐车,于是弗兰克想要给李为思找个助理。

只是那些肤白貌美的助理照片摆在李为思面前后,就被李为思一一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女助理不方便。

于是,最终弗兰克想起了李为思的这位堂哥,便找他过来做助理。

在体育界,找自家亲人做经纪人、助理的简直不要太多,毕竟自家人知根知底,用起来也放心。

李为国不像他父亲那般黑道大哥的做派,反而说话做事有些像他大伯李万堂,年纪轻轻就死气沉沉,感受不到一点年轻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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