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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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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砚叹了口气,一边洗鸡翅一边回:“我气得是她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程庆利那种人渣,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林念初将切好的五花肉放进了一个干净的盘子里:“我看她的反应,好像也很害怕你爸……嗯、程庆利,那她为什么不想跟你回去呢?”

“我怎么知道?”提起这事程砚就来气,而且还心累,“刚开始我没把她接到东辅是因为我没能力,后来我买了房子,终于可以给她落户口了,我就想把她的户口从云山过去,让她在东辅上学,但谁知道这丫头竟然不想跟我回去,每次提起这事就说自己舍不得这儿的同学老师,想等上完初中再走。”

鸡翅洗好了,他将装鸡翅的盆子放到了操作台上,林念初顺手就接了过来,开始在每一个鸡翅的正反面上各划三刀。

“她今年读初几了?初二?”她一边划刀一边问。

“嗯。”程砚再次打开了水龙头,开始洗虾,“我本来想等今年暑假就把她接过去,让她在东辅念初三,然后考高中。”

林念初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问了句:“你妈为什么、不管她呢?”

从听到他说出“刚开始我没把她接到东辅是因为我没能力”这句话的那一刻,她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个身形单薄的清癯少年,才十几岁就跟随着母亲来到了异地他乡,先是遭受了校园冷暴力,后是为了去寻找被卖掉的妹妹错过了与投资人见面的大好良机,然后被逼无奈地进入了继父的公司,被困了整整五年。

这么多年间,他的母亲去哪了呢?为什么不愿意帮帮他呢?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女儿呢?如果她能够帮他一次,哪怕只有一次,他的人生也不会这么的无可奈何。

“她?”提起母亲,程砚扯着嘴角笑了一下,眼神中去没有笑意,只有蔑视与嘲弄,“她忙着当吴太太呢,有自己的亲儿子,哪有时间管我们俩。”

林念初懵了:“啊?亲儿子?”

“吴靖安,我继父的儿子。“程砚道,“她和我继父再婚的时候,我继父只允许她带一个孩子,她选了我,因为继父不喜欢小孩,那个时候我妹只有三岁。”

林念初:“你和你妹岁数差的挺大。”

程砚:“她当时选择生我妹,是想挽回我爸。程庆利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人渣,很帅,还是玩乐队的,不然我妈也不会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可,甚至为了他和娘家断绝关系,婚后她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但是时间不长,差不多在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程庆利迷上了赌博。”

赌博这种东西就是个无底洞,只会越陷越深,最后倾家荡产,变成狰狞枯骨。

能从洞里爬出来的人寥寥无几。

林念初已经猜到了后来的结局。

“刚开始他赌的也不大,一把十块二十,所以我妈没有及时发现,后来越赌越大,从十块二十变成了一百两百、一千两千……后来有一天,他把他那把最爱的吉他卖了,我妈才发现了端倪,但是已经晚了,家里的房子早就被他赌出去了。”

程砚的语气很平静,没有任何的起伏波澜,像是在讲述一段无关紧要的故事。

然而林念初却听得揪心。

本是郎才女貌,圆圆满满的一家三口,生活幸福而温馨,但最后却变成了一地鸡毛。

无论是那种家庭变故,受伤害最大的永远都是孩子。

“你妈为什么要选择用生孩子这种方式来挽回你爸呢?”林念初不理解,既然已经伤到了一个孩子,为什么还要以救赎的名义再生第二个?让她生出来受罪么?如果孩子真的能救赎灵魂,那程庆利从一开始就不会去赌。

程砚也不能理解:“谁知道呢。”他又冷笑了一下,“生而不养,不如不生。”

这观点,倒是和林念初不谋而合,她也曾在心底无数次的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发出过这样的疑问:既然讨厌我,觉得我多余,当初为什么要生我呢?是我想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么?是你们带我来的,并且没有和我商量过。

她再次感觉到了窒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声问:“所以你妈后悔了?并且把错误全部归结到你们身上了?”

程砚:“差不多吧,墨墨出生后她才发现这招根本不管用,程庆利还是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然后她就不管我和我妹了,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去西餐厅上班,企图钓一条大鱼,后来她确实也成功了,钓到了吴知行。”

其实这些事情,他很少会对人提及,因为说不出口,也觉得没必要,说出来无非也就是徒增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但是他现在却毫无顾忌地对林念初说了。

在她面前,他竟然没有任何防备。

林念初划好了鸡翅,然后开始腌制。这时水也烧开了,程砚将腌好的鲈鱼放到了蒸锅的篦子上,盖上盖子后,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六点十分。”

“蒸十分钟就好。”林念初一边往装鸡翅的盆里倒料酒一边对程砚说道,“关火后再闷五分钟。”

程砚把手机放回了兜里闷,笑看林念初,说了句:“社会姐真是多才多艺。”

林念初不屑地“嘁”了一下:“我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再不会做一道清蒸鲈鱼,那我这三年就真喂狗了。”

程砚的笑意瞬间凝固在了唇畔,再也笑不出来了,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针织款毛衣,后背很薄,隔着一层薄毛衣都能看到蝴蝶骨,长发随意的在脑后扎了个马尾,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和线条优雅的肩部。

此时她低着头,一缕黑发垂在脸侧,眼眸也垂着,浓密的眼睫在眼底下方投下了一片小小的阴影,鼻梁精致挺翘,双唇粉红水润,看起来有着说不出的温柔与妩媚。

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为什么没有找到一个好归宿呢?

程砚再一次地开始心疼她。

梁辰那个狗东西多少是有点不知好歹了。

腌好鸡翅后,林念初将盆子放到了一边,开始切辣椒。

程砚走到了水池前,开始剔虾线。

林念初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学的做饭么?”

程砚:“嗯,我大学毕业后就从吴家搬出来了。”

其实他上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回去过,能在学校呆着就在学校呆着,学校不让呆就去做兼职。大学四年,他几乎每一个寒暑假都是在兼职中度过的,因为他不想寄人篱下,更不想花吴太太给他的钱。

为了挣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不仅要努力学习争取全额奖学金,还跑过保险,做过销售,摆过地摊,当过模特,还去酒吧当过驻唱。

其实他上大学前是一个挺不爱说话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换不来钱、谈不成业务,他不得不改变自己。

大学毕业后不能再住校,他开始了一段长达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进去。

可以这么说,他宁可睡桥洞,也不愿意住在吴家,因为那不是他的家,那个家中也没人把他当人看。

林念初却越发奇怪了。

他曾说过,吴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么讨厌吴家,甚至不愿意在吴家住,又是怎么被困在了吴家的公司呢?

她犹豫片刻,迟疑着问:“你为什么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为妹妹?”她又试探着问。

程砚一边剔虾线一边回:“她是主要原因,还有点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后一根辣椒,眼睛盯着菜板,咬了咬唇,厚着脸皮问了句:“可以点播这段故事么?”

程砚被逗笑了,扭头看着她,桃花眼中尽是玩味:“需要点播费。”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她咬了咬牙,先问了句:“你是不是也会弹吉他?”

程砚:“嗯,程庆利教的。”

那个时候,程庆利还是个人,是个合格的丈夫与父亲。

林念初开始吹彩虹屁:“你会弹吉他,又长得这么帅,上学的时候一定是校草,喜欢你的女孩一定特、别、多!”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程砚忍笑,一本正经地回了句:“确实,追我的人能从东辅西站排到东站。”

“噗!”林念初没忍住,笑出声了,“哈哈哈哈哈。”

程砚眉头一挑:“你还不信?”

林念初重重点头:“信!我信!”

虽然这比喻有点夸张,但她确实相信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毕竟外形出众,事业上也成功,还有音乐特长,足够吸引异性的青睐。

“点播费够了么?”她眼巴巴地看着他。

程砚垂眸瞧着她,不满道:“就拍个马屁?”

林念初不服:“什么叫拍马屁?我是在说实话!”

程砚故意逗她:“我要是不满意呢?”

林念初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猛然提起了手中的菜刀,“吭”的一下立在了案板上:“你说不说吧?”

程砚:“……”

真他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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