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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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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国璋扫了一眼众人,却停住了嘴,不慌不忙地端起茶碗,细抿了一口。众人那个急,尤其是韦家三兄弟身后的子侄,恨不得上前去,把那碗茶给他灌下去。

你才说了几句话,怎么就口干了?肯定是故意的。

岑国璋当然是故意的。这个时候当然要拿捏一下,恶趣味也好,坏习惯也罢,反正这种机会难得遇到,不耍一耍,下回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遇到。

润了润嗓子,岑国璋在众目期盼下,终于又开口了,“本官素闻,韦家三兄弟,不愧是饱读圣贤经书的人,牢记先师教诲,忠孝仁悌。兄爱而友,弟敬而顺,传为美谈,奉为楷模。却不想,为了区区家产,兄弟阋墙,反目成仇,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本官惋惜之余,决定遵循圣人先师教诲,奉行大顺律法,判定韦家家产为恶产,没收入官,拍卖后作为官府赈灾济贫之用。在正式断定之前,本官再问一遍,你们兄弟三人,可还要为分家产而兄弟反目吗?”

一声惊堂木,让屋内屋外的人目瞪口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岑典史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也不是解决问题本身,而是把产生问题的源头给解决掉!

把韦家的公产悉数没收入官,那你三兄弟就没得分了,也就不会因为分多分少再闹意见了。

寂静了半晌,一位十六七岁的韦家子弟开口问道:“典史大人,本朝有这么一条律法吗?”

岑国璋微微一笑,往椅子后背一靠,只管扮高深莫测之态。

这时照例坐在桌边做笔录的宋公亮抬起头,朗声说道:“根据《大顺律-礼律》第三卷第四十一条,...兄弟为家产反目阋墙者,视家产为恶产...有司要劝导向善,遵行悌礼。”

“而《刑律》第九卷第二十一条,...恶产者,当没收入官,以为赈灾济贫之用。”

众人交头接耳,他们对岑国璋脑洞大开的审断议论纷纷。

主要是从来没有人这么断案过,从《礼律》里援引条款,断定行为不当,再跳到《刑律》里援引惩戒的条款,加以处罚。

可是你能说他如此判案不对吗?人家有理有据,根据第一条,判定韦家家产是恶产,虽然那一条没说如何处置这个恶产,但《刑律》里有说啊。他如此援用,也没错啊。

听到下面的议论声沸沸扬扬,眼看公堂就要变成菜市场,岑国璋连拍了几下惊堂木,把现场变得鸦雀无声。

“韦家三兄弟,本官再问你一次,还要为争家产反目打官司吗?”

韦家老大站起身来,朗声道:“典史大人,在下虽然只是一介武举人,但也知道韦家祖业是历代祖先辛苦积攒下来的。在下不敢为了一私之利,让韦家祖业在我的手里丢掉。所以郑重声明,不管分多分少,在下都不在意,也不会再打官司了,只求保住韦家祖业!”

接着老二老三也起身,做出同样的声明。

其实他们三人很清楚,这是岑国璋给他们找的最好的下楼梯子。继续打分家产官司,韦家家业就要丢。他们为了保住祖先传下来的家业,愿意退让,分多分少都不在乎。

在这种情况下,分少了,反而还能博得忍辱负重为祖业的好名声;分多了反而还要落个不识大体,顾私不顾公的非议。

看到韦家三兄弟都是聪明人,明白了自己的一番苦心,都做出明智的决定。岑国璋就趁热打铁,提出建议道:“三位贤达,韦家家产干脆就不分家,继续作为公产。每年再拿出一部分来,用于修葺祠堂祖墓,开办族学,抚恤族里孤老弱遗。如此可好?”

韦家三兄弟连声应下。对于他们这种地方世家,好名声也是很重要的,需要苦心经营。他们也不想为了分家产闹得兄弟反目,传出去名声不好听。但是先父遗命摆在那里,不分就是不孝。他们也很为难。

现在岑国璋帮他们找到更好的理由。保全祖先传下的家业,肯定比遵行先父遗命要重要。

案子圆满结案,皆大欢喜。韦家三兄弟客气地与岑国璋拱手道别,邀请他有空到府上去做客。

没多久,在家养病的县丞尤得贵听到心腹之人传去的消息,嗖地一声又回到县衙。

刚到衙门坐定,就遣人叫来岑国璋,话里话外对他有点不满。这么好的解决方案,为什么要把自己支走呢?把知县和主簿支走就好了,案子让自己这个县丞来断,刷刷这个名声。

岑国璋心里冷笑一声,对尤得贵的鄙视更深,脸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道:“大人,这个解决办法也是属下在堂上被韦家三兄弟挤兑得没有办法,临时想出来的。而且这个办法韦家三兄弟愿不愿意接受,属下也没有一点把握。”

“大人,要是韦家三兄弟不认这个判定,坚持去府里省里上诉,到时候就是大麻烦事!说不定还要落个胡乱援用条律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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