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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孙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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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野宰府的大门,已是酉时初刻。天色暗淡,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的。一个时辰前的繁华散去,城市又回到了平静的状态。秋风掠过,枯黄的落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时而紧贴着地面,平行移动。时而翻滚跳跃,再缓缓地倾倒,贴附在石板路上。

此刻,街市两侧的商铺皆已掌灯,火光通明。街道在灯火的映衬下,从城门口至野宰府衙拉出一条长长的橘黄色。坊肆外的旗幡在寒风中摇摆。旗竿有序的碰撞声,回荡在坊市的街道上,像是为归家的人们指引着方向。

风急急地吹来,王诩眯着眼睛,半低着头,疾步向前行去。迎着风,他甩动手腕。袖袍随即在手臂上缠绕起来。古人的衣服就是这点不好,上下透风。步子迈得太大,寒风便会从交叠的下摆中钻进来。王诩不禁打了个喷嚏。他并拢双腿,握紧衣角,将双臂交错环抱在胸前,紧缩的脖子埋在高耸的肩膀下方。这刺骨的寒意让他不禁加快步伐。

在这没有暖气与空调的年代,四季显得尤为分明。特别是在冬天,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死寂与恐怖的氛围中。试想若是没有木棉的出现,说不定一个寒冬过去,会冻死不少人吧。想到这里,他有些自豪与庆幸。至少眼下云梦的百姓是脱离了使用干草做被子御寒的年代。

或许是半低着头,躲避寒风刮在脸上的生疼,亦或是想得太过投入。王诩竟未察觉,道路的左前方出现了一位老者。老者像是刚从酒肆出来,手里拎着一小坛酒,不时还打个酒嗝。他步伐稳健,朝着对面的食肆行去。横穿过街道,老者站在王诩前方四五仗的距离,突然停了下来。他猛地睁大眼睛,盯着店中正在大声说话的一名食客。

“哎!员大夫真是惨啊。自刎后被吴王弃尸于钱塘江中。如今唯一的子嗣也在齐国遇害。伍氏一门怕是再无后人了。”

员大夫,是指伍子胥,伍员。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嚭的谗言,因伍子胥将儿子托庇于齐国鲍氏,怀疑他有联齐反吴之心,于是赐剑令其自刎。

就在这时,王诩与那当街站立的老人装了个满怀。老者手中的酒坛,随即坠落,在地面上爆开。与此同时,一股惊人的气浪向王诩袭来。感觉被什么东西推着,王诩踉跄的向后退了四五步,身形一矮,跌倒在地。那片刻的冲击,让他觉得自己的魂魄与身体短暂的剥离了两秒,脑中一片混沌。

王诩惊愕的坐在地上,望着那身形稳如泰山的老人。此时,老者微微偏头,扫了他一眼。只是一瞬间的眼神交汇,那冷冷的杀意骇得王诩毛骨悚然,身子不禁一凛,动弹不得。老人平淡的目光中,带着蔑视一切的傲慢。王诩能感受到,那股傲慢源于强大的自信,似乎万物在他眼中犹如蝼蚁一般。

老者仙风道骨,白衣白发。一支古朴的黑色木笄将满头毫无杂色的银发束起,透出一丝静谧与威严。高高凸起的颧骨与塌陷褶皱的两腮,看上去至少也有七十岁的高龄。那不怒而威的慑人气势,像是看破生死。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亦不在乎旁人的死活。

短暂的惊愕后,那老人握紧拳头,朝着食肆中望去。王诩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向老者作揖。

“恕晚辈冒失,冲撞了老人家。您没事吧?”

“滚!”

王诩愣了。没想到对方的脾气这么火爆。此时,老人的衣袍下摆已被酒液打湿。衣角还在滴水。空气中弥漫着酒香,那分明是桂花酿的味道。想来对方也是大富大贵之人。不然也喝不起这么贵的酒。王诩迟疑了片刻,又道:

“对不起!晚辈去对面买坛酒赔给您。老人家稍等。”

他正要转身,只见那老人朝他瞪来。王诩汗毛倒竖,撒腿就跑。他发誓,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眼神。似乎多停留一秒,小命立时不保。他甚至不敢从老者身侧走过,而是绕到对面刻意避开。

站在街道的对面,王诩看到老者陡然冲入食肆中,他一只手揪住一人的衣领,将对方凌空提起。暴喝出声:“谁干的?谁?你说啊!”

看到这一幕,王诩不禁为那食客捏了把汗。觉得今后很有必要在店里立个牌子,写明严禁酗酒者入内。当下他决定少管闲事,还是先回家吧。再说了,老人家只要不闹出人命,即便命衙役将其抓捕,也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是在大周,爱护老人,人人有责,哪怕是暴力的酒鬼。

王诩摇头晃脑的向家中走去,刚进入小院,阿季便推门迎了出来。少女满脸欣喜的望着他,挽着王诩的衣袖进入屋内。一桌热腾腾的饭食早已准备好了。阿季与他并坐在一起,手忙脚乱的为王诩布菜。少女侧身夹菜时,瞧见王诩身后衣袍上的尘土,不由地紧蹙黛眉,关切的问道:

“良人这是怎么啦?为何这般狼狈?”

“没事!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

阿季的话倒是提醒了他。回想刚才那老者周遭散发出的气浪,到底是什么东西?王诩疑惑的放下碗筷。

“阿季!你听说过气功吗?就是站在原地不出手就能把对方推开的功夫。”

他也不知该如何描述刚才经历的一幕。貌似气功也不是这样的意思。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功夫?妾身是没见过。相传上古时期的武者可以飞天遁地。不过那都是些民间传说罢了。”

“是嘛?真的没有那种能把人推开一丈远的功夫?”

“当然没有了。妾身不是教过良人嘛。内家功法源于修习吐纳之术,后可强健脏腑,内体强则拳刚而劲猛。”

王诩点了点头。或许是他想多了。刚才走得太急,而那老人家的身体又硬朗。可想在碰撞时,由于惯性太大,所以才被弹开的。想来妻子这样的大高手都办不到的事情。估计世间也没人做的到了。随后他不再疑惑那神奇的功夫,拿起碗筷,埋头吃起饭来。

难得看到王诩这副吃相,阿季稍显惭愧。她默默地坐在丈夫身旁将空碗中夹满对方喜欢吃的菜肴,而后悄悄的离开,来到了厨房。灶台下方的炉火将厨房半边的墙壁映照出温馨的鹅黄色。少女揽起衣袖,揭开那沉重的木质锅盖,生腾的水雾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在那朦胧的水雾中,犹如身处险境,女子忙碌的模样更是美不胜收。

不久后,阿季衣袂飘飘地向屋中行去。她端着一支精致的瓷碗,碗中冒着热腾腾的白气。来到案台旁,她将瓷碗迅速的摆放在王诩面前,然后两只小手猛地缩回,轻轻的柔捏着耳垂。

“今日去学馆帮忙,李大叔让我带些香敬给您。良人尝尝,好不好喝?”

阿季一边说着,一边将通红的手指藏在衣袖中。

“噢?茶叶啊?这么珍贵的东西,他是哪儿来的?”

“良人不知,前日李大叔的兄长宗大人由晋国来此探亲。听说他兄长刚升任了将军,这香敬乃魏卿赏赐。是特意带来送给李大叔的呢。”

李沧的兄长名为李宗,是李氏的嫡子。如今做了晋国六卿之一魏氏的家臣,并升为将军。王诩闻声后,颇为意外。怎么也看不出身为守藏室的老子,能教育出一名领兵打仗的将军?难不成老子在分家时,大儿子分到的都是兵书。他笑着端起茶碗,抿了一小口。

“他们李家不是喜欢教书育人的嘛?能出位将军,这倒是奇怪了。”

“良人怎么能这么说呢?说不定那宗大人能文能武呢。今日妾身在学馆帮忙时,瞧见宗大人正带着幼子旁听。他还在翟先生面前夸您有远见呢,说是将来卫国必然贤才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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