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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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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老便介绍了起来:

“味道先不说,关键是大补,安神助眠,提升气血,不过价格昂贵。”

司马龙飞大咧咧地说:

“好东西哪有便宜的道理,我要是生活在塞外就好了,可以天天吃骆驼肉 。”

大长老摇摇头:

“那不可能,即便在塞外, 只有超极权贵们招待十分重要的宾客才会烤只骆驼,我机缘巧合救了一个族长的性命所以有幸品尝了这种美食。”

司马龙飞不以为然地说:

“切,有钱还怕买不到吗。”

大长老叹了口气:

“普通塞外人如拥有一头骆驼,就像内陆庒稼汉拥有耕地的牛,看得和自己家人一样重要,甭说卖给别人吃,就是它们老死,主人都会悲痛欲绝 。”

老板是个见多识广的人,点点头:

“没错,塞外几头骆驼就能养活一村人,沙漠上没它寸步难行,别说在中原是稀罕物,塞外同样也是,各位先喝茶,我去后厨准备。”

龙飞摇了摇头,心里暗自叹惜,骆驼上千斤,王爷们居然就尝尝骆峰驼唇,而这里普通人每户每天却只能购买半斤家畜,真是朱门酒肉臭,看来人类社会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

几个人边喝茶边天南地北的聊天,过了好一会,伙计们抬着个大盆放在桌上,养眼,除了一对驼蹄,别的肉切得非常薄,青红辣椒点缀,光看就让人很有食欲,只不过好像还是生的,但司马龙飞可没管生或熟,吞着口水,拿起筷子想要开动。

老板忙拦住,旁边的伙计往菜肴上淋烈酒,点燃,火刚一升起,他立马盖上盖,底部留了一点间隙以免闷灭了,瞬间香味就顺着间隙飘了出来。

老板 示意伙计在桌上摆个炉,点了根香,然后笑着对司马龙飞说:

“别急, 还不用吃,一柱香后开盖食用,味道妙不可言。”

得等这么久的时间,但大胖子的馋虫已被勾出来了,不能闻着香味干着急啊:

“老板,那先弄几个招牌菜打打底,上次那酒来二坛。”

老板知道这家伙是豪客,只要好吃就行,所以也没问要他要点什么菜,笑着说:

“好咧,伙计,优先上这桌。”

普通菜倒上得快,一小会就摆满一桌, 大家喝酒聊天, 今天的羊肉汤非常鲜,特色牛杂也炒得不错,看来坐包厢还是好,有专门的厨师 精心烹制,外面客人太多,师傅往往忙不过来,炒一大锅菜分几盘,味道当然就要差一些。

女孩子吃东西秀气,但欧阳静己喝完第二碗羊肉汤,她一般比较爱吃素食,不过超级喜欢喝羊肉熬的汤。

香快燃尽,老板恰到好处地赶来,让伙计撤掉用过的碗碟,重新了换一套,司马龙飞急不可耐地要打开盖子,让他郁闷的是老板又制止了,这时伙计端上几杯茶,司马龙飞正要喝,居然又被制止。

老板笑着说。

“这是漱口的,消除先前菜的味道,才能真正尝到驼肉的鲜香。”

吃个饭这么多讲究,大家都对神秘的驼肉充满兴趣,大长老也一样,他是在塞外吃过骆驼,但那是整只烤的,与这种制作方法截然不同,清真馆厨师的烹饪手艺独树一枝,非常精湛,伙计在每人面前摆上辣椒碟。

老板总算揭开了盖子,开始介绍吃法:

“喜欢口味重的可以沾这种很刺激的辣油,但我个人认为原味比较好吃”。

司马龙飞怕又被制止,没有抢先动筷子,老板点点头,示意可以品尝了,直到他转身离开,司马龙飞长吁一口气,开吃。

欧阳妈妈夹了一块,仔细品尝后说

“还行,比牛肉好吃,嚼劲也不错。”

这里只有大长老在塞外呆过几年,他试了块,点点头 夸道

“味道很好,这是单峰骆驼,要是双峰肉更紧实一些。”

司马龙飞倒是觉得非常不错,家里的牲畜基本圈养,肉质松软还腻,而骆驼肉非常紧实,精多肥少,口感极佳,今天他吃得很文雅,每一块肉都细细品味,没狼吞虎咽是有原因的,因为老板告诉大家厨师已经准备了十份,随时可以端上食用。

龙飞从太师公薄上读到过骆驼哪个部位最有营养,他将盆里的两个大家伙夹出放在欧阳母女碗里:

“其实最好吃的是驼蹄,试试。”

母女一尝,连连点头。

院长好奇地问:

“你以前吃过?”

龙飞心一惊,马上镇定下来:

“在我家乡也有骆驼,不过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

院长 没再问,他夹了根驼筋,嚼得很起劲,大长老叫来老板,请他 弄一大份打包等下带走,客栈还有弟子,也让他们尝尝鲜,这飺饭大家吃得心满意足,马车坐不了这么多人,龙飞便要老师他们先走,并让院长召集大家开个战前动员会,自己等下回去也会说几句。

叫来老板结账,虽然很贵但打个五折后还不算离谱,龙飞又跟老板商量买点东西,他知道清真馆除了猪肉外应有尽有,不供应猪肉是因为回族人的忌讳。

龙飞他们都是修者,食量大,还打包了一份,店里的骆驼肉 被消灭掉了一大半,这也解了老板之围,他怕肉放久会臭,那就太不花算,听到龙飞要购买的东西,当然没问题,一会便帮他准备好了,还很大方地坚决不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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