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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番外:九万里风鹏正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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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位于大陆的东南方位, 东面临海,与蓬莱列岛隔海而望。www.kanshushen.com

每个月都有巨型楼船往来大陆与蓬莱列岛之间,为大陆带来蓬莱的珍珠、珊瑚、药草, 也为蓬莱带去大陆生产的布料、香料、各种稀奇古怪的工艺品。

首府七川县有水流款款而过, 好似一条条绸缎舞动而成, 因而这里也被人叫做玉带城。

谢毓蘅就是玉带城的居民。

她今天起了个大早,换上便于出行的衣服, 就兴冲冲出了门。

她年方十五, 正是要长成为亭亭玉立的少女的年岁。不过谢毓蘅生性活泼,成日里还是满县城地到处跑,当自己还是那个小孩子。

不过, 反正家人也纵着她。他们还挺高兴, 觉得女儿如此能折腾, 说明她身体好、健康,将来做什么都有底气。

刚拐过第一个街口, 谢毓蘅尚且还在左顾右盼地寻人,就突然被人从后方拍了一下肩。

“啊呀!”

她吓得叫了一声,兔子般蹿开一步, 这才心有余悸地回头,见到一张带笑的脸。

少年清秀干净、眉目温和, 总是被城里的人夸赞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可唯独谢毓蘅才知道, 这人捉弄起自己来时蔫坏。

像现在, 笑得温和无害,眼里分明又有促狭和得意。

少女沉下脸,哼道:“宋琦,吓着我你一定很得意吧?”

少年见她不快, 连忙收了笑,讨饶道:“是我错了,不该吓唬阿蘅。”

谢毓蘅坚持着瞪他,却没坚持过三息的时间,就噗嗤笑出来:“呀,你当真了?那么我赢回来了,下次看你还敢吓唬我!”

“不敢了不敢了。”宋琦松了一口气,又见她笑若桃花、鲜活可爱,自己不禁红了耳朵。

他轻轻拉起谢毓蘅的手,说:“城外的商船该要到了。你不是说想去看表演?再不走就错过了。”

谢毓蘅立即蹦起来:“快走快走!”

两人手牵手往城外走去。

谢毓蘅和宋琦是青梅竹马,前年又订了亲,现在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

她拉着心上人的手,一时快走,一时又小步跑,更像只没有耐心、活蹦乱跳的兔子了。她一路跑,还不忘左顾右盼地去看四周有没有什么新鲜事,结果新鲜事没瞧见,反而惹了熟人的调侃:

“谢家小娘子又同宋小郎君出去玩了!”

“多大的姑娘了,还跟个孩子一样没个定性,不怕宋小郎君嫌弃你?”

宋琦一听,急了,连忙解释:“阿蘅这样很好,没有更好的了!”

街坊邻居都齐齐笑了。

谢毓蘅有些害羞,抓着未婚夫的手,跑得更快了。

远远地,她听见邻居们的闲聊话题漫无边际地扩散开去。

有老人在感叹:“现在的后生都大大方方出门喽。我小时候啊,人们都还很看重男女大防,便是未婚夫妻也不能随意牵手出门。”

是这样吗?谢毓蘅不禁放慢脚步,偏过头去细听。

说话的人是玉带城里有名的长者,德高望重、为人正直,还写得一笔好字,人人都很敬重他。

听闻他年轻时有奇遇,到如今活了一百一十六岁,神智依旧清明,还能出来走动走动,身体很是硬朗,是真真正正的老寿星,连县太爷来了都要多敬几分。

要说老人家有什么缺点,便是上了年纪,有些太爱唠叨以前的事。每每到了这时候,大家也就耐心听着。

也有小孩子好奇地问:“为什么未婚夫妻都不能牵手?阿娘说我不能随便牵女子的手,只能牵未婚妻的手呢。”

老人喜欢有人仔细听他说话,就捋捋花白的胡子:“男女大防嘛……废了五六十年的东西,等你长大了去翻历史书,才能考究个明白。”

“所有未婚夫妻都不可以牵手吗?”小孩儿发挥了好奇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天性。

“这个……唔,假若双方年岁差得多,其中一个还是同你一般的小囡囡,那却也是无妨。”

老人眯起了眼。从那双满是褶皱、晶体混浊的眼睛里,有属于回忆的情感渐渐氤氲开。

“我小时候啊,是在我们泰州谢家家主府上做事的。不过我那时候太小,家主人又心善,便只叫我陪府上的女郎玩耍。”

这个开头太熟悉了,大家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不过谢毓蘅倒是每次都暗暗自豪,因为她与长者都出身谢家呢。

虽然说泰州谢家早已风流云散,却终究是有迹可循、可供瞻仰的先祖风光。

老人说:“女郎比我大两岁,很小的时候就订下了未婚夫。那是……我想想,是交州白城卫家的郎君。人人都夸他俊俏有风度,是美玉良才,可他要比女郎大十岁呢,哪里是未婚夫,根本像兄长带着自家淘气的妹妹。”

“女郎淘气起来,就像……”

老人家一双眼睛到处瞧,很快对准了谢毓蘅。

他一跺拐杖,高兴道:“对了,就跟阿蘅似地活泼!阿蘅好啊,像女郎!”

谢毓蘅一时辨不出这是夸是贬,只好眨了眨眼。

众人不禁哄笑:“像阿蘅啊?哎哟,那未婚夫可有的受了。”

老人也笑呵呵地。

可笑着笑着,他又抹了抹眼睛,说:“可是苦啊,女郎苦啊,家主也苦啊。没过几年,先是那卫家郎君全家没了,接着家主和夫人也没了。女郎被京里来的人为难……那么小小一个人,就懂得把我们托付给下一家,然后带着一个护卫,一个人离开了玉带城。”

老人家眼睛红了。

众人慌了,七嘴八舌地开始安慰,说女郎吉人自有天相,想必在京中过得很好。

老人却固执地摇头:“要是女郎过得好,她必定是要回来看我们的。可她一去啊,就再也没有消息……可怜,可怜啊……”

谢毓蘅呆呆地听着。

不知怎么地,她脱口而出:“您别伤心呀,说不定那位女郎是变成仙人了呢?”

——阿蘅,不要乱说话!

——子不语怪力乱神!不知道的事,能胡说吗?

世上有“遇仙”的传说。老人们总说,仙人真的存在,妖魔也真的存在;他们说百年前的山野不能随意行走,因为那里栖息着会袭击人类的残忍妖兽——除非你有仙人的保护。

人们都在责备谢毓蘅胡说,可老人却猛地抬起了头。

他苍老的面容上发出一种充满期盼的光:“啊呀,小阿蘅也这般觉得?我有时也想,万一,说不定,也许……”

他喃喃道:“我时常想,怎么就偏偏是我活了这么久?我那批老家伙都活得挺长久,是不是就是女郎保佑?前些日子老七家的还念叨着,说祖祠那头有不知道谁烧了香,也许……”

人们给唬着了,都以为是阿蘅小孩子胡说,惹得老人家犯了痴病。

谢毓蘅不得不留下来,老老实实地守着不知道高她多少辈的曾曾曾叔祖,直到大夫来看诊,确定说老人家什么事都没有,小姑娘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可是,时间却溜走了。

玉带城的城门已经彻底打开,第一批满载货物的车队已经到了城里。它们插着“蓬莱”的旗帜,证明车上的货物来自蓬莱。

谢毓蘅好不失望,又羞又愧,垂头丧气地对着宋琦:“对不起,是我胡说八道,结果耽误了去看节目……明明阿琦专程早起陪我……”

她伤心极了,又恨自己连累了未婚夫。

少年哪里介意这个?他本来就对表演没什么兴趣,只不过是为陪她、看她高兴,哪里是为了责备她、让她伤心?

他忙哄道:“无事,无事。我们现在去,还能见识一番商船。听说他们换了新的商船,比原先的更气派,不比表演好看?”

谢毓蘅性子单纯,被他哄得高兴起来。

两人又手牵手,往城外走去。

他们走的是东城门。

说是“晚了”,其实也不过辰时三刻,四处还弥漫着雾气,草尖的露珠也尚未滴落。春草已绿,黄莺啭喉,一枝杏花横出,点缀在古城的青瓦与白墙之间。

道路一直穿过东城门,铺到了城外更远的地方。

整齐平坦的青石板路上,货车井然有序地排着队。这些车都有四个车轮,加厚的车厢底是空心的,里面有谢毓蘅看不懂的复杂装置。她只看见连轴带动车轮、车尾有圆筒冒出薄薄的白雾,这些货车就自己往前走了。

她平平淡淡地看着,身边的宋琦却蓦然激动起来:“最新的木牛流马!原来真能不用牛马,自己就能跑动起来,真是厉害极了!”

货车上有人高声笑道:“郎君好见识!”

谢毓蘅不由佩服起宋琦来。

“阿琦,木牛流马怎么能自己跑动呢?”她问。

宋琦兴奋得面上晕红,眼睛不住地盯着车队,口中解释:“其中原理我也不甚明了,只大致知道是用一种名为‘墨晶矿’的矿物作为燃料,带动车底的装置转动,就好像有人推动一样,便能让车向不同方向移动。”

谢毓蘅还是没大明白,但这不妨碍她觉得心上人很厉害。

“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是不是?那便讲个故事给你。”宋琦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听说啊,无论是木牛流马的技术,还是海上远航的飞天巨轮的图纸,都传承自仙人。”

“仙人?”谢毓蘅果然兴奋起来,“真有仙人么?”

“我没有见过,不过……谁知道有没有?”宋琦若有所思,“我父亲就曾说,他听□□爷爷说过,原来这世上真是有仙人的,大家都知道。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百年前开始,渐渐地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啊……”

谢毓蘅失望起来,她还想知道仙女长什么模样呢。

她猜测:“是不是仙人回到天上的仙宫去啦?”

“也许是这样吧。”宋琦也有些遗憾。

郊外空气更是清新,薄薄的晨雾如同细密的春雨,令人肌肤舒爽。杏花、梨花、桃花都开了,似阵阵轻红浅白的流云横在翠林中,煞是好看。

谢毓蘅被一枝格外好看的桃花迷了眼。她松开宋琦的手,兴冲冲地跑过去,口中还喊:“阿琦你等着,我要折一枝桃花送与你!”

宋琦哭笑不得,心想他何时喜爱桃花,明明是她爱得紧。

“阿蘅你跑慢些,小心摔了!”

“不会!”

谢毓蘅跑到桃花树下,伸手却发现够不着。她踮脚蹦了几下,仍是没捞到花枝。

眼看就差一点点,小姑娘一急,又用力大大地蹦了一回

这回倒是捞着了花枝,可她也失去了平衡,抓着花枝就往旁边摔了去。

“呀!”

“阿蘅!”

少年少女一个惊慌、一个着急,真是危险万分的时候,却有人不合时宜地一笑。

笑声清润好听,好似春雨打湿桃花。

谢毓蘅双手紧紧握着花枝,本以为会屁股剧痛,没想到等了半天却没等到。她小心翼翼地睁开眼。

透过她手中繁丽的桃花,她见到了一张明珠生辉般的笑颜。

“小心些。”她扶她站起来,又伸手在她头顶一拂,就摘下两片绿油油的桃叶。

谢毓蘅呆呆地看着她。

救她的人——或许“救”这个字用得有些重?——一位年轻的白衣女子。她年约二十出头,素衣乌发,通身的装饰只有发上一枝结了红艳果实的树枝,和腰上缀着的半枚玉佩。

可越是这般无所修饰的简单装束,才越衬出她春日飞花般既清且艳的容色,还有山风般自在自然的举止。

一言以蔽之——谢毓蘅从没见过这般好看、好看到了超乎她想象的人。

这不单是容貌的美丽,更是一种说不出的通透无暇、明亮又温暖的气质。

“谢、谢谢你。”谢毓蘅红了脸,有些结巴地说,“我、我叫谢毓蘅,是玉带城人士,虚岁十六,那是宋琦,是我的未婚夫……”

女子又噗嗤笑出来,小姑娘才发现人家根本什么都没问,她自己傻乎乎地把来历说了个一清二楚。

她愣愣地一扭头,见宋琦也正无奈地看着他。少年的神情可以理解为:阿蘅,你又犯了瞧见好看的人就语无伦次的老毛病。

不错,年方十五的谢毓蘅小姑娘……乃是堂堂正正一名容颜痴迷者,最近有一新词为她这类人作注,曰:颜控。

她脸更红了。

但谢毓蘅胆子大,心一横,就巴巴地问:“姐姐,你从哪里来呀?你要去玉带城吗,我可以给你当导游。”

宋琦:……

他捂住了脸。

女子笑得更开怀。纵然如此,她也是好看的;花枝从半开到盛放,难道会因之减色么?

她亲昵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

“真是巧了,我也姓谢,我叫谢蕴昭。”她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也是在玉带城长大。”

咦,真的么?可她怎么没有印象?莫非那时候她还没出生?谢毓蘅这么一想,真是懊悔得不行,恨不得在父母面前滚个三圈,央他们让自己提早出生几年。

还是宋琦谨慎,说:“您来是要走亲访友?您住哪一处,我同阿蘅为您引路,也请您坐下喝一盏茶,好谢谢您方才搭救阿蘅。”

谢蕴昭笑着看他一眼。这少年分明是想探听她说话的真假,却说得这么漂亮,也是个聪明人。

“不用啦。”她说,“我已经祭拜过了亲人,也看望过了旧识。现在,我要离开了。”

祭拜……

谢毓蘅心中不禁为她感到难过。想一想,要是她失去了亲人,该有多难过啊。

“那姐姐你要去哪里?”她感到了一丝格外的、莫名的亲近,“今后你还会回来吗?”

“要回来。不过……那应该是很久之后了。”她笑了笑,“我和其他人要去很远的地方,远得我也不知道往返要多久。也许很快就能回来,也许要等很多年。”

很多年是多少年?谢毓蘅还没有太多关于时光的概念。

她问:“坐那个……木牛流马能不能快一些?”

“木牛流马?”谢蕴昭怔了怔,恍然道,“啊,是那个……也许还是太慢了吧?因为那个地方实在太远了。”

“噢……”谢毓蘅只能遗憾地叹一口气。她又仔细地想了一想,忽然眼睛一亮,双手捧着那枝开得正好的桃花,往前递出去。

“姐姐,你拿着这枝桃花吧。”谢毓蘅高兴地说,觉得自己聪明极了,“带着故乡的桃花,就算不能很快回来,也能感到好受一些。思乡之情很苦呢,书上都这样说。”

宋琦不禁道:“阿蘅,那分明是……”

“哎呀,我再给你折一枝。”小姑娘摆摆手,“你别这么小气。”

谢蕴昭忍不住,再度笑出声。

“谢谢,我会想念玉带城的。”她接过桃花,盈盈一笑,笑颜比花枝更美,而且是一种不会凋零的、如同被阳光爱重的光辉熠熠的美。

“阿昭。”

有人如此唤道。

谢毓蘅一扭头,发现道路旁的送别亭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出来。

那是一名发色奇异、容颜殊丽的青年。他一袭月白道袍,高大挺拔如林中苍木,分明含了笑,眉目间却又带了一丝疏远的凉意。

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

谢毓蘅听说过这样奇异的发色。那是被称为“塞外人”的外族,大多生活在西边和中原,像玉带城这样的东南城市可不多见。

他也好看得难以用言语描述,而且气质与面前的姐姐有些相似。但谢毓蘅被他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有点发怯,只能局促地束着手脚,像被夫子捉住开小差时一般。

“阿昭,该走了。”

他走到谢蕴昭身边,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两人相视一笑,虽没有其他动作,目光流转间的亲昵与依赖却如春风般无处不在。

谢蕴昭有些得意地说:“瞧,我收到了桃花,是蘅娘子送我的。”

青年便又看了谢毓蘅一眼。

谢毓蘅莫名缩了缩脖子,更局促了。不过这时,宋琦两步跑了上来,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小少年像尚未长成的小豹子,瞪眼看着青年。

青年怔了怔,却反而莞尔一笑。这一笑如云破月出、风散流云,是积雪融化后带着凉意的初春花开。

“你是她未婚夫?很好。”他说,“就该这样。”

说罢,他信手一招。两人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只觉微风吹拂,那一只修长苍白如玉石雕琢的手里就多了一枝杏花。

他将花枝递到谢蕴昭面前:“送你。”

谢蕴昭简直要笑得喘不过气:“枕流,你竟然和一个小姑娘斗上了!”

他神色自若:“有何不可?任他是谁,休想比我待你更好。”

“好好好,你最好。”

谢蕴昭揽过花枝,怀中一红一白两处娇艳,却都不若她笑意明媚。

“对不住了。这是我道……是我夫君卫枕流。”她冲两人眨了眨眼,“我和他也是未婚夫妻过来的。那我们就此别过,祝你们二人恩爱携手、白首到老。”

像春雨携着飞花,这对神仙眷侣也如飞花飘过,消失在了柔柔的春日郊外。

剩下两个少年人同时“啊”了一声。

“阿琦,阿琦!你看见了么?我方才……不是幻觉罢?”

“我……我也看见了!”

两人面面相觑。

谢毓蘅呆了半天,突然又用力一拍手,“啊”地叫了一声。

宋琦被她吓一跳:“怎么了,怎么了?”

小姑娘揉着自己拍疼的手掌,急急道:“你还记得我曾曾曾叔公说的那段往事么?百多年前泰州谢家的女郎,还有卫家的未婚夫,还有那个说不定他们是成为了仙人的传说……”

“不是传说,是你的猜测。”宋琦本能地纠正了一下。

两人还是呆呆地对望着。

半晌,谢毓蘅高举双手欢呼了一声。

“太好了,他们果然没有死,还成为了好好看的仙人!”

宋琦也长出一口气,笑道:“原来世上果真有仙人,也算解了我一桩疑惑。不过……”

“……仙人要去哪里呢?”

……

修士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自从百年前魔气消散,天下再无魔修,也没有了愿力,世间便只剩下修炼灵力的修士,还有不会灵力的凡人。

数十万年来,天下都是灵力、愿力并存的局面。百年前的变局可谓前所未有。

也是因此……天道运行也发生了变化。

人道气运兴盛,贤能之人接连诞生,好似春日野花一夜开满山崖。人世王朝中兴,民智开启,又借由科举制度和四通八达的商路,揭幕了一场新的鼎盛繁华。

丰饶了数万年也停滞了数万年的人世,出现了变化的苗头。

天道垂怜凡人,于是此世的法则开始排斥灵力和修士。

但这并非修士的绝路。

因为曾经被断绝的升仙路……重新开启了。

传说数十万年前,修士可以飞升成为真仙,去大千世界中遨游。但不知为何,发生了“绝地天通”的灾难。

修仙之路逐渐断绝。为了护持此方世界,道君作为最后一名真仙,坐镇须弥山顶,让自己成为了天道的化身。

他这一守,又是十几万年。

然后……才有了灵蕴他们的故事,也才有了十万年后的今天。

百年前,当修士们认识到这一变化后,他们再次召开了群仙会。列位大能汇聚一堂,探讨未来出路,最后他们得出结论:用一百年的时间,从凡人的记忆中退出,并且铸造法器,率领众位修士离开这里,去往另外更适合修士生存的世界。

事实上,纵然有天道约束,但仙凡实力、寿命差距太大,原本就不该挤在一处生活。

硬要挤在一处,就算一时行得通,但终究会发生如须弥山崩、佛国倾塌的事情。

大能修士一念成魔,给众生造成的伤害就是绵延数万年、甚至可能永远无法弥补的。

而在最初,佛国为何一定要与道君争锋?就是为了统合天下之力,重新开辟修仙路,离开这个世界。

否则……天道早晚会让修士彻底灭绝,以实现人道的真正兴旺。

百年前的群仙会,谢蕴昭与卫枕流也参加了。他们也都赞成这个决定。毋宁说,谢蕴昭努力促成了这个决定的达成。

她曾经在地球生活过,明白没有修士的人们可以做出怎样灿烂辉煌的成就。尽管会有诸多苦难,可那是一个不断向前、不断变化的世界,而非数万年都凝固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当中的死水。

她还提出,希望能将一些实用的道法转化为凡人能用的技术,帮助他们迅速自立发展。

帮助人道兴盛,无疑是顺应天道之举。天道降下气运,也能让修士们获益。

于是这百年中,修士们的任务就是一边铸造离开这方世界的法器,一边想办法为凡世留下足够的馈赠。

其实他们拿走了无数灵力和天地精华,也本就该反馈世间。

而不知是否天道安排,十万大山中发现了大量矿石,能够代替灵力作为燃料,让凡人也能从中受益。

人们将这种矿石命名为“魔晶矿”,后来渐渐传成了“墨晶矿”。

能飞行也能航行的巨型商船、可以代替畜力的木牛流马、更加高效的农耕与畜牧技术、更有效更坚固也更节省人力的水利工程技术……

一一实现。

再加上凡间从百年前就开始大兴的科举制度、女官制度,还有以南部三州为代表的商人为提高政治地位而做出的努力……

在种种势力的博弈之下,一个全新的世界已经初初拉开了序幕。

百年已过,人世中兴,飞舟将成。

而谢蕴昭等人……也该真正离开这个世界。

在离开之前,她和卫枕流一起回到了故乡。他们去了交州,也去了泰州,去看那些与百年前并无差异的景色风光,也去一一分辨那些截然不同的新生事物。

谢蕴昭抱着花,自觉像个大号的散花天女。

她想了想,大大方方地将花交给旁边的人:“枕流你帮我拿着。”

卫枕流负着双手,微微一笑:“有什么好处?”

“好处就是……”

谢蕴昭仰起头,在他唇上一吻。他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揽着她将这一吻延续至缱绻绵长。

“……这般好处,实在深得我心。”

他轻啄她的唇角,接过了烂漫花枝。道法护持下,这些鲜花能一直陪伴他们身侧。

“阿昭接下来想去何处?”

“再去其他地方看一眼。”谢蕴昭说,“顺便么,也将其他人接回来。”

……

十万大山。

百年前的永夜之地,而今已然是一片连绵青山。苍白的树木不见了,黯淡幽暗的角落也被阳光照亮;云雾横在山间,同任何一处山脉都没有区别。

大山之中,有许许多多蚂蚁似的人在前前后后,辛勤工作。

“离远些,远,远……好,预备——放!”

——轰!!

山体被炸开。

碎石滚落,烟尘乱飞。山体之中有深茶色的矿石露出,引得人们一阵欢呼。

“成功了!这里真的有!”

“探测得真准!”

“要给达达和阿拉斯减记一大功!”

几名凡人的工匠高兴不已。

在山间的大石头上,有一只苍青色的大狗端正坐着,头顶站了一只明黄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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