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
卫人以龟为有知也。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定,而后陈子亢至,以告曰:“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于是弗果用。
郗公大聚歛,有錢數千萬。嘉賓意甚不同,常朝旦問訊。郗家法:子弟不坐。因倚語移時,遂及財貨事。郗公曰:“汝正當欲得吾錢耳!”迺開庫壹日,令任意用。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嘉賓遂壹日乞與親友,周旋略盡。郗公聞之,驚怪不能已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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